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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得其如此死而无憾(1 / 2)

赴蜀不是一个好差事。

李严是前车之鉴。

他不过就是过去监了个军,就把脑袋永远地留在了成都府。无论谁听到孟知祥三个字,都会气愤地骂一句——

“丧心病狂!”

但李嗣源不能对蜀用兵。

据柴守玉所说,耶律德光逃到了蜀地。为了回到契丹,他需要借助孟知祥的力量。与此同时,契丹也会给予蜀地同样的回报。

打仗是个旷日持久的事儿,非十天半月可以结束。攻蜀之战打到一半,耶律德光回了契丹,在述律太后的帮助下登上帝位,就会履行对蜀的诺言。

因着共同的利益,这结盟变得坚不可摧。

李嗣源怎么敢在这个时候轻易出兵?武不成,只好来文的。或哄或骗,或劝或诈,只要能令孟知祥臣服大唐,任何方法都是好方法。

政治同生意一样,既有利益纠葛,就有人趁机钻营。要想分清奸佞贤德谈何容易,分清之后又如何调和,又是一门大学问。

李嗣源打仗的时候一往无前,面对政事倒要叹上两叹。早年从戎,未跟着先生读书论道,实在是心里的遗憾。

但他有任圜。

任圜文武兼备,朝中的尚书郎当得,黔南的节度使亦担得。他出身好,受过正儿八经的礼仪教化,为人明敏,善于言谈,论议纵横,为时所重。曾因一篇文章风动洛阳,文人墨客竞相传读。早些年书卷气重,性子也拗,与官场八字不合,入不了先帝李存勖的眼。几次贬谪,受尽磋磨,倒开始自省,懂得了圆滑与周全,渐渐地显出了璞玉的样子来。

直依然是直,直路中岔开去许多羊肠小道。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是非利弊,心里门儿清。偏还是秉持一副直来直往的老样子,叫人起不了提防的心。

同僚都在背后说:“嗨,任圜嘛,就算当了宰相,还是以前的驴性子。得亏遇上新帝这样的明君,否则这一辈子都别想再翻身。”

李嗣源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任圜的形象根深蒂固,任谁都无法把他与“奸妄”两字联系起来。办起有些事来,倒有数倍之功。

哪儿有浑水,任大人去蹚;同僚攻歼时,任大人又出来打圆场;不讨好的活儿,任大人任劳任怨;没油水的差事,任大人也照单全收。

朝廷需要各种人才,任大人自有妙用。

可魏楚楚呢?魏楚楚又该如何处置?

就凭一个荷包,她是不会认罪的。且宫中绣娘只懂针法,不能分辨风格,所以要令他人信服,确是万万不能。李嗣源若是个昏君还好,杀伐自可由着性子来,但他要当这乱世的明君,少不得要被章程牵着鼻子走。

另则,他还要考虑李从珂。

这孩子虽不是他亲生,却是他看着长大的,在战场之上,又屡立奇功。恩人之子的身份,多年相处的情分,无论哪一点,都不能叫李从珂平白受了冤枉。

如果潞王有份参与,李嗣源自然是要公事公办,但如果这只是魏楚楚一人所为,那就是另外一种结果了。

如何分辨潞王的忠奸,成了让天子头痛的大难题。

李嗣源忽然想起了三个字——

有我在。

他精神一震,望向了璇珠。所有的软弱倾泻而出,化为一句求助的话:“璇珠,朕该如何处置魏楚楚母子?”

璇珠回道:“不难。选魏婕妤为刺绣的胜出者,依言让她主持蚕桑大会。”

“为何?”李嗣源大感讶异。

“因为只有在最得意的时候,狐狸尾巴才会露出来。”王璇珠言简意赅地说,“这段时日皇上只要查整朝纲,为切除毒瘤做准备,后宫之事,就交给妾身好了。就算皇上信不过妾身,也该相信玉儿妹妹,她那脑袋瓜里藏了多少古古怪怪的主意,你又不是不知道。”

李嗣源故作生气道:“你怎知朕信不过你?”

他像是惩罚一般,狠狠将王璇珠揽入了怀里,手上的动作粗鲁,嘴里的情话却格外甜蜜:“朕在这个世上,最信任的人就是你了。璇珠,你要永远记得这句话。”

他爱上璇珠,初时的确是因为美貌。可最终维持这段感情的,却是相依相守一起走来的情分。无论她毁容也好,不能生育也罢,在他心里,王璇珠永远是不可替代的。

若他不入皇家,只愿有她一个妻子。两个人携手平凡地老去,比任何惊心动魄的爱情都要美妙。但他现在是帝王,应该负起帝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