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饭,张昭就回了房间。
作为拍摄场地的别墅很大,张昭身为导演,有一个独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
进房之后就关了门,坐到新买的笔记本电脑前。
登录博客,找到“作曲家高高”的那篇博文,又重新看了一遍。
对方的文字其实并没有多少杀伤力,但如果加上后面的几张截图,那情况又不同了。尤其是那份报警备案记录,这是有据可查的,而证实了这件事,那么后面的截图就顺理成章也变成真的了。
张昭不会在截图上跟对方较真,甚至都不需要这么做,一切以实力来说话。就像此前万良祺污蔑他“偷盗”,自己直接公开跟他约战,实力谁强谁弱一目了然,自从赢了之后,学校里还有人相信万良祺说的话吗?
现在的情况也是一样的,跟“作曲家高高”来一场正大光明的约战,胜者赢得一切,败者无话可说。
关键是,“作曲家高高”敢应战吗?
张昭不确定,当初万良祺之所以应战,那是被自己在校广播上公开约战,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对方不得不应战。
可“作曲家高高”不同,对方在网络上根本不用在意面子的问题,所以,要避战的话,自己也强迫不了他。
不过,避战这种事也不是毫无后顾之忧的,至少会让人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怀疑,为什么要避战?是心虚吗?
网络上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永远是最多的,一旦节奏被带起来了,那么“作曲家高高”别想再保持这副“受害者”的形象。
如果对方应战的话,那就更好了,拥有前世记忆的张昭,那么多经典的歌曲,随便选一首出来,分分钟把对方秒得连渣都不剩下。
心中有了计划,张昭就开始实施了。
他注册了一个新的博客号,取名“天日昭昭”,毕竟原先的博客号“才高九斗”名声太响了,他也不想让人知道这个马甲号就是他。
“有句话说得好,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没想到因为我的一个作品火了,就惹来了一个这么大的麻烦。
有人说我的《童话》是抄袭的,虽然没有直接指出来,但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对此,我真不想解释什么,因为清者自清。你说我抄袭的,还拿出了证据,但那证据除了证明你确实有去报过警之外,能证明《童话》就是你的作品吗?光凭那几页所谓的手稿?那种东西你需要的话,我随时可以拿出几十张来。
真要说证据的话,我想在版权局注册的版权才算得上真正的证据吧,恰好我就有这样的证据,不过想必这样你会很不服,会说是我抢注了版权。
在此,我有一个建议,你可以去起诉我,但我相信你不敢,因为一旦你起诉失败,面临的是什么后果你也很清楚。
所以,我给你一个机会,你既然自称是‘作曲家’,也写了十几首歌,还说《童话》都是你的作品,那么我们不如就在原创歌曲上一决胜负吧,约个时间,指定一个主题,然后双方按照这个主题写歌,由广大的网友来评论,看谁的歌好。当然,因为提议是我提出来的,那么主题就由你来指定,这样很公平吧。
别告诉我你不敢,否则我可要瞧不起你了。@作曲家高高。”
张昭很快码完几段文字,读了读,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便上传到自己的博客上。
因为是刚注册的博客,完全没有流量,张昭又登录了拇指,在拇指上宣布了这一消息。虽说拇指的粉丝一直在掉,但依然有700万出头的关注,而且很多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和水军都在,这样一来,就等于帮自己的博客号做了一个巨大的宣传。
胡燕山不敢说是第一个看到并且来到张昭博客的,起码也是最先的一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