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第三十八章 生物博士眼中的吸血鬼(1 / 2)

好吧,听了李美玲的话,王云已经见怪不怪了。

从一开始,两者的出发点就不同,李美玲,是将这个实验作为解决自己的食物的方法。而王云,则是想解开自己血液的秘密,或者说,他从一开始,想到的不是解决两个吸血鬼的食物,而是想知道,自己的身体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自从去到那个神秘的地方之后,就变得怪怪的。

挠了挠后脑勺,不管怎么样,只要不用自己一直抽血当奶妈就行了,别人是真的奶妈,自己这是血妈啊!

“原本,”似乎是因为王云血液的美味,使得李美玲的心情变得很是愉悦,整个人话都多了,“我还想着抽取你的造血干细胞,来完成血液的体外培养,现在看来,不用了!”

瞬间,王云是真的冷汗直流,抽骨髓造血干细胞,那可没有抽血那么简单,一想起来,王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你现在也成了吸血鬼了,那你对刚刚注射的那种吸血鬼毒液有什么看法?”王云好奇的问道。

“这是一种微生物,或者说,就是一种病毒!”李美玲的脸上,闪出兴奋的光芒,说道:“普通的人体内部,就有着无数的细菌,病毒,它们在人体内部形成了一个特定的菌群,虽然不同的人,会有所不同,但是,这些都是和地域有着关系,菌群的作用还是基本相同,而且,这些菌群还会影响人类的情绪,同时,人类情绪的变化,也能影响到菌群的变化!”

一时间,李美玲滔滔不绝,“吸血鬼毒液,应该是一种单一的病毒,原生物。通过寄生在人体,实现生物最基本的本能,生存和繁衍!”

“只是,这种病毒原生物太过于霸道。压制了人体的其他的所有原生物细菌,占据了整个人体。不对,这不是寄生,应该是共生才对!”一边说着,李美玲随手将自己坐在身下的椅子的那纯金属扶手。给捏出了一个深深的手印,并且,在手印的周围,竟隐隐出现一层白霜,“对,是共生,一方面,人体是宿主,如果宿主死亡,它们定然也会死亡。所以,它们强化了宿主!为了更好的生存。”

“吸血,一方面,是要补充营养,几乎所有的动物,都是通过血液来给全身细胞供应养分,所以,血液里面含有的营养物质是最全面的。所以,吸血,才是这种奇怪的病毒原生物种群认可的摄食方法!还能免消化。直接吸收!”

“牙齿分泌毒液,这就是这种病毒原生物繁衍的方法了!”

这个解释很充分,最起码有理有据。就像是雷神电影中,托尔说过一句话。阿斯加德流传的魔法,其实就是地球上的科学!只不过更加先进,在地球人看来不可思议,而被神化,成为魔法。

“那狼人又怎么解释?”想到这个,王云又问道。“他们这种奇怪的种群,为什么会从人类,变成一只巨狼?”

“变形虫你不知道吗?”听到王云的话,李美玲有些不屑的看了王云一眼,“变形虫,完全可是实现孙悟空的七十二变,变成狼,很容易!”

好吧,王云表示自己很无知,他真的不知道,李美玲口中的容易,究竟有多么容易。

“你还是好好想想,怎么跟你的父母解释你的变化吧!”王云摆了摆手,转身就走,现在,他要看看,朱雀有没有抓住大白了。

“没什么!”李美玲吸了一口气,一边继续调制血液,一边说道:“我可以嫁人,我可以生育,只是改变了食物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王云一个踉跄……

a国,加州,沿海地带,晚上。

一个黑色的人影,缓缓从海水中走了上来,赫然便是有着一双红色双眸的朱雀。

一天前,王云在地下室,用钢铁侠战衣,从海底将朱雀送进了太平洋深处,躲过了海岛周围,属于华夏国家军队的名为保护的监视。

在远离华夏海域之后,王云便让贾维斯控制着战衣,又从海底偷偷溜了回来。

至于被丢在深海的朱雀,王云可没有管,反正朱雀变成了吸血鬼,全身坚硬如铁,又不用呼吸,也不怕冷,丢在海里面都淹不死,让他慢慢游到a国好了。

当然了,朱雀可没有那么傻,真的会游过大半的太平洋,他又不是傻子,计算他有这个能力。

等到贾维斯控制着战衣回去之后,朱雀就悄悄的贴在了一艘a国的游轮底部,搭了一个顺风车,一路上,有着贾维斯这个全能管家在,朱雀才不会迷失方向,一路换了好几个游轮,经过两天天一夜,朱雀这才到达了a国的加州。

从海水中,一步一步走到了岸边,朱雀先是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自言自语的说道:“变成这样的吸血鬼也不差嘛,除了没有心跳和体温,还有呼吸,几乎和人类没有多大的区别,还这么漂亮!”

“唉!”朱雀叹了一口气,从身上掏出一个小镜子,看了看自己的脸,轻轻用手抚摸着,“本来就这么美丽了,这一下,让其他人怎么活?”

一边欣赏着自己的绝世容颜,朱雀一边问道:“你说我说的对吗?贾维斯!”

“我觉得,你真的很适合花孔雀这个代号!”

再一次,朱雀见识到了贾维斯的毒舌,嘴角抽搐,桃花眼微微一瞪,可是很快,他就放松了下来,露出了一个绝世倾城的笑容,道:“我现在心情很美丽,就不跟你计较了!”

“谢谢!”贾维斯如是说道。

朱雀一边轻声哼着歌,一边脱下自己穿在身上的防水紧身衣,甩干黏在衣服上的水滴,折叠整齐,然后又拉开本在身后的皮包,从中拿出干燥的衣服,换了一套休闲服,这才提着背包,走向了这个沿海的港口城市。

“在水里泡了这么长时间,皮肤都皱了!”一边走着,朱雀还一边皱着眉头,叨叨着。“贾维斯,现在那个胖子还窝在巢里面吗?”

说着,朱雀按了一下手腕上带着的腕表,这个腕表,却是王云配给朱雀的,比起国安局的人手一套,仅仅能通话,发信号的腕表,这个可是要先进多了,不但能防水防震,随着朱雀的操作,这个腕表的屏幕,竟是向上发出一道圆锥形的光柱,在光柱的顶端,就是一个差不多有着平板电脑大小的虚拟屏幕。

屏幕上,则是一个地图,在地图上,有着两个亮点,其中,红色的代表着朱雀这一次的目标,而绿色的光点,就是朱雀自己了。

“话说,这个胖子难不成也是和王云那货一样,是个宅男?”看着一直没有变换过位置的红点,朱雀吐槽道:“还是说,他走了,你们没有发现?”

“他没有走,我查过这个城市周围三百公里范围内的所有人类的面孔,没有发现他的痕迹!”贾维斯很负责任的说道。(未完待续。)

ps:感谢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