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是个男娃?
傅熙有点儿不高兴。
因为这臭小子是个粘人的讨厌鬼,整天喜欢抱着妈妈不撒手。
再然后,他被气醒了。
心跳又恢复了正常。
后来想了想,其实生个小皮猴也不错,万一他跟琳琅发生了什么矛盾,就让这小子去调和,皮糙肉厚又耐摔,正好。
他就这么想着,对面的人说话了。
“谢珧华他向我求婚了。”
轻轻的,犹如一根落地的羽毛。
男人怔了怔。
忽略心脏的抽搐,他突然有一种“这样挺好”的念头。
他毕竟入过档案,在暗无天日里的监狱里待过,她若是要跟他,以后也免不了被人指指点点,说她是杀人犯的妻子。
之前他也有过这样的想法,离她远远的,不干扰她的幸福。
但是做不到啊。
他做不到将最爱的人拱手让人。
他其实很小气。
小气到想把她给关起来,让自己一个人看。
他总想着,再等等,他再努力一把,也许他们真的能走到最后呢?
现在,梦醒了。
“谢珧华他就是一个混蛋!”傅熙骂了整整十分钟。
琳琅根本插不上话。
狱警们目瞪口呆看着这个平日里斯文儒雅、冷静自持的男人,如何话里不带一个脏字的问候人家祖宗十八代,句句还不带重样的。
最后,那张凑在玻璃上的肉乎乎的愤怒的脸,突然笑了。
“但是——”
他的眼睛被挤得变形,看起来很可笑。
他贪婪看着她的脸,却说,“他比我好,比我更清楚的知道什么才是重要的,最值得珍惜的。”
最后悔的,是他没能在她最害怕的时候赶来,像个从天而降的天神一样,将她解救,从此王子与公主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可能他这种人,不配得到吧。
“所以,你是同意了?”琳琅挑眉。
不同意。
死也不同意。
他现在就想越狱把那个狼心狗肺的兔崽子给宰了。
“如果,你真喜欢他的话。”
可到最后,他还是心软了。
这是他最喜欢、喜欢到心都要疼了的人啊。
大概是发泄了一通,在后来的十五分钟内,傅熙比以往要来得沉静,有条不紊说着他的安排。
他说,婚服其实他早就自己做好了,大红嫁衣,凤冠霞披,就挂在新居的阁楼上,一直很遗憾没能亲眼看她穿上,如果合适,就用那套吧,当他送的新婚礼物,也是最后一份惊喜。
他说,他在那家开满鲜花的小镇盘了块花田,种了她最喜欢的海棠,兴许现在已经开花了,她有空的时候可以去看看。
他还说——
对不起。
那句祝你幸福,我说不出口。
傅熙寒着一张脸,众人也不敢追着问。
他的哥们谢珧华拦住了韩术,隐晦地说两人之间有一些过往,需要单独谈谈。韩术皱眉没说话。
开办晚会的场地附近是一条绿荫小径,曲折深处建了木棚,几簇紫罗兰安静卧在顶上,细穗与藤丝在凉风中摇曳。
看起来是很美,但琳琅心情不太妙。
高跟鞋的鞋跟很细,好几次都差点崴脚。
她快走几步,伸脚直接踩下去。
细跟在皮鞋上留下一个深深的凹痕。
尖锐,刺痛。
傅熙一下子就清醒了,眼珠子还有些血红。
“傅先生,现在可以冷静下来了吗?”她含笑地问,那张妍丽娇艳的小脸一如记忆里的明媚,眼神却全然陌生了。
一种不可名状的愤怒充斥在胸膛里,他听见自己冰冷的、略带不屑地说,“才跟上一任分手,你就迫不及待找下家了?”
看见男人就眼巴巴往上凑,计琳琅,你怎么就这么贱?你难道不知道别人看中的,只是你的脸跟身体吗?
他又气又恼,肺都疼得厉害。
——恨她这么不爱惜自己!
“我分不分手,找不找下家,跟一个说着不认识我的前前任,有半毛钱的关系吗?”
琳琅拨弄着耳垂,那玛瑙坠子秋千似乱晃着,有着难言的旖旎美艳。
“傅先生,你家又不住海边,没事别管那么宽!真要是闲得无聊,还不如教教你那小学妹,如何去尊重人。我看她迟早要把所有靠近你一米之内的女性都得罪光。你喜欢她是你的事,能别恶心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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