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也不想就追过去,灯面被烧了一小半。火光衬映下,他看清楚了另一面的诗句。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
但见去年人,相识已陌路。
“琳琅……”
唇边不自觉溢出这个名字。
一个念头突然闪过。
他转身就往回跑,拼命扒开拥挤的人群。
“哎,你干嘛呢,有病啊!”
他记起来了。
全都记起来了。
他是未央,他有一个妹妹妻子,叫琳琅。
“呼呼呼——”
他死死忍住喉咙的异样,心肺好像快要被挤压爆了,可他不敢停下来。
终于,在一个较为僻静的巷子边,停着一辆藏青色帷幕的马车。
未央怔住了。
两人正朝着马车走去。
一道小身影摇摇晃晃扑到了女人的怀里,开心嚷着,“凉凉!”
琳琅捏了捏他胖嘟嘟的小脸蛋儿,轻轻嘘了一声,“弟弟还在睡觉呢,哥哥乖,咱们小声点,好不好?”
粉雕玉琢的小男孩似懂非懂点头,“弟弟身体不好,愿儿是哥哥,要照顾小福儿!”
琳琅摸了摸他的小脑袋怪,让自家的夫君把这个小胖墩搬回车上。
眼瞅着孩子们在车上,趁人不备,某人突然偷袭,狠狠亲了她嘴唇一口,又当作没事人一样把她抱回车上。
琳琅看他板着一张正经到不能再正经的面孔,居然干出这样流氓无赖的事来,忍不住又调戏他来。
管家红了一张俊脸,“别闹,孩子都还在呢。”
起码、起码给他留点面子呀。
不然以后还怎么管那只小皮猴?
琳琅笑得很厉害。
她回到车上,一只小手软软扯着她的衣袖,揉着眼,“娘,你回来了。”相比起活泼的弟弟,体弱多病的哥哥更加害羞,一见到生人,只会怯怯躲在娘亲身后。
“吵醒你了?”琳琅放缓了声音。
他晃了晃小脑袋,伸手要抱。
琳琅含笑搂住了这个小宝贝。
谁说逼疯女主,就一定要牺牲一个小孩当祭品?
在走这一步棋之前,她已经收买了男主身边的阿福。
祝锦瑟收到的纸箱婴儿,是死的。
至于心头肉能救人的这个梗,琳琅向来是嗤之以鼻的。在原剧情中,祝锦瑟之所以能活,不过是那道士的话给了她一番希望,以为吃了以后就真的能痊愈。
溺水的人拼命抓住这根稻草。
其实吃与不吃,完全没有效果,都是心理作怪,这也是所谓的积极暗示与消极暗示。
听说女主半年前就疯掉了,被爱好脸面的丈夫拘禁在地下室里,能不能出来还是个问题呢。
就让她一辈子活在恐惧与愧疚之中吧。
琳琅微微撩开窗纱一角,巷子的拐角有一截衣角露出来,似是颤抖着。
她笑了起来。
这样的结局,不是很完美吗?
相识陌路。
相忘天涯。
她对男主可算够仁慈了呢。
琳琅支着下巴想着,是不是生了孩子之后,女人都会变得特别心软呢?反正她觉得自己的手段都温和了许多呢。
琳琅很不要脸给自己贴上“善良”的标签。
“驾——”
男人在外头赶着车。
后头隐隐传来压抑沉闷的哭声。
她,装听不到。
他,心若死灰。
“你,可真的想清楚了?”方丈缓缓地说。
未央垂下了眉眼。
“方丈,可以开始了。”
一缕青丝落下。
他闭上了眼睛。
“未央。”
“什么?”
“我说,以后你便叫未央吧。”
“盎盎春欲动,潋潋夜未央。春生,夜长,周而复始,永不灭亡。你觉得这名字如何?”
骗人。
全是骗人的。
你的未央,要死了呢。
皈依佛。
皈依法。
皈依……皈依……
皈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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