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威尔克斯却已经没有心情周旋,每当看见妹妹含泪的眼脑海中都浮现儿子满身狼狈的惨样。所幸雷特传来了点好消息,他不用忍耐太久了。
“哥哥,阿什利呢?”一番寒暄后玛利亚夫人问道,刚进来没有看见阿什利她就已经好奇了。
“他在博伊德那里,年轻人总是有自己的空间。”
“阿什利那孩子也对自己太不上心了,这种关键时候还想着照顾博伊德。”玛利亚夫人自说自话,“佐治亚大学的事情我们也听说了,布朗校长真是太没有道义!哥哥为了阿什利的前途,为今之计你也应该快点给两个孩子订婚。”
“阿什利英雄救美,表兄妹结缘这怎么说也是一桩浪漫爱情故事。”
“爱情是上帝的礼物,但总有人类妄图插手上帝的权柄。”醇厚的男中音由远及近,还没见人就知道这一定是个浪:荡桀骜的家伙。
雷特·巴特勒拒绝男仆引路,抢在所有仆人通报前进入会客厅,毫不客气地一通抢白,再大马金刀地坐到沙发正中央。在贝克尔夫妇发怒前露出一口白牙,
“我叫雷特·巴特勒。”
阿什利一边翻动鹿腿使它受热均匀,一边悄悄看狼先生生吃鹿肉。他就像真正野兽,不用熟食而是连着血肉一起咬入口中,粗粗嚼几次就囫囵吞下,阿什利一度觉得这姿态和巨狼有几分像。而且,他也太能吃了,阿什利完全想不到怎么有人类可以吃那么多。一头鹿分量的肉下去,男人分布八块腹肌的小腹依旧平坦,完全没有食物撑起胃袋的困扰。
“你……要不要吃点熟的?”
狼先生啃完雄鹿最后一丝血肉,正准备拎起母鹿继续时,听见一个小心翼翼的声音。他扭头看向发出邀请的弱小青年,眉头皱了皱,不说话。
“人类都是吃熟的东西,烤鹿肉会很美味的。”阿什利紧张地吞咽一口吐沫,开始努力卖安利,“高温将鹿肉内的油脂逼出来,肉从内到外都会覆盖上热乎乎的脂肪。鹿本身就鲜嫩,再抹上蜂蜜会有种特殊的甜味,可以连着弹性的表皮和饱满的肉一起咬下,独特的肉汁能瞬间淹没舌头。”
“……”狼先生可疑地沉吟半秒后,用醇厚的低音炮说,“你带了蜂蜜?”
阿什利愣了下,貌似他真没带蜂蜜,不过这点小事怎么能难倒他?
“我们可以找找附近的蜂巢,或者甜味的水果都可以。”青年一本正经,仿佛烤肉没调料的窘迫完全不存在,“不然光洒点盐也可以,我还带了辣椒,那是墨西哥的特产。你能吃辣吗?”
狼先生拒绝承认自己从来没吃过辣,他童年时就脱离家庭开始流浪又长年和狼群生活在一起,不吃熟食很多年的男人自然也不吃辣椒。但好面子的狼先生是不会表现出来的,他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同意尝试下这种新奇的调料。
阿什利不知道对方怎么愣是用一张糟汉脸摆出高贵冷艳的表情,但他小心地切下一块鹿腿肉,洒上盐和辣椒粉再用刚才乘三明治的牛皮纸包住,递到狼先生面前。
巨狼也好奇地凑过去,耸动着鼻子嗅嗅,然后……
阿嚏!
谢天谢地,狼先生反应迅速,一巴掌拍开巨狼的头,可怜的鹿肉与被糟蹋的命运擦身而过。
被拍开的巨狼利落起身,再次凑过去。这回它伸出红艳的舌头,想要舔一口,姿势活像一只大狗。
可惜它注定无法如愿。狼先生没有给任何狼插嘴的空间,迅速将整块肉塞入口中。
“等等……”阿什利眼看着男人的眼睛瞪圆,高挺的鼻子耸动,脸上露出无法形容的诡异表情。“它可能有点辣。”
狼先生怒瞪。
巨狼再次打喷嚏。
“其实,你慢点吃还是不错的。”明明是实话,阿什利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有点心虚。
吃饱喝足(误),阿什利去捡回自己的行李,搭起帐篷与狼为邻准备睡觉。他没有问狼先生要不要跟他挤帐篷,先不说他对这个陌生的男人心存戒备,光是对方流浪汉的心头就足以让他退缩。
见青年进入帐篷,巨狼一屁股坐到帐篷门口,蓝褐色的眼角瞪得老大,一对尖耳朵来回动,威武地警戒着。胖狼崽舔干净身上的血迹,也学着首领的样子在帐篷的另一边蹲好,胖乎乎的屁股溅起薄薄的灰尘,小家伙狠狠打了两个喷嚏。但很快,它找回状态抬头挺胸,蓝眼睛瞪大,尖耳朵四面晃,小身板显出大能量。就是同样的动作巨狼做出来是威慑,它做出来就是十足的看门幼犬。
狼先生瞥了眼蹲好的两只,自己找棵树爬上去睡了。
第二天晨光熹微时狼群就开始活动,阿什利这个两脚兽自然跑不过一群狼。但他不是轻易放弃的人,很快就收拾好自己跟随狼群启程。
要说在正常人类中他的速度绝对不慢,狼群中还有不少只幼崽,他怎么说也是能支持些时候。但这群狼绝对与众不同,连胖滚滚都迈着小短腿跑得像是能飞起来,完全不符合它圆溜溜的身材。
两相对比下阿什利就非常慢了。为了追上狼群他不得不花费更多的力气,这样一来体力也很快跟不上。看着跑在自己前面完全没淌一滴汗的狼先生,阿什利心中郁闷简直没法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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