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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果果要吃饭饭!(1 / 2)

直到半年前,一通电话打给了林鹿,正是林雨柔打来的。

再然后,两人时隔数年的再一次见面,依然是那个酒店。

但却已经不是两个人,而是三个人。

……

“这是你的女儿,亲生女儿。”

这振聋发聩,掷地有声的话语让林鹿彻底呆住了。

林雨柔可没管他,她在娱乐圈消失了将近四年的时间,如果再不回去,可能真的就泯然于众了。

“这,真是我的女儿?”

“怎么,你觉得我有必要骗你,还是你觉得我林雨柔是一个随便的女人。”

听到林鹿的质疑,林雨柔心中突然感觉到很痛,又委屈又伤心,连话中都带着些许的哭腔。

“没有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只是我这就做了爸爸,我,我一时间太激动了,有点懵。”

看着林雨柔这副样子,林鹿真的想去抱抱她,可是,却又不敢。

“孩子放你这,我工作忙,不可能时时带在自己的身边。我每个月都会来看她,放心,每过一段时间我都会给你一笔钱。”

“我不要你的钱,我有钱。”

林鹿想说的话已然卡在喉咙口,却只能不轻不重的说出这样一句无关紧要的话。

心中暗骂自己是个懦夫。

“这是给果果的,不是给你的。你好好照顾她,如果让我知道你对她不好,我会立马接走的。”

……

于是乎,一大一小两个都有些懵逼的人儿开始了同居的生活。

因为家中富裕,林鹿倒也不用考虑工作的问题,直接在海城的郊区买了一套别墅。

……

“呼,原来是这样。”

林鹿看着在怀中嬉闹的小姑娘,越看越喜欢,那抹来自血脉的悸动,让林鹿将林小果视作了最最重要的东西。

“粑粑,果果肚肚饿了,要吃饭饭。”

小姑娘可怜兮兮的看着爸爸的脸,小心翼翼的说道。

她从早上醒来,直到自己的粑粑刚刚才醒,早饭都没有吃,现在已经快要中午了,自然是饿的不行。

林鹿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也不赖在床上了。

“对不起对不起,是爸爸的错,让我的宝贝挨饿了,爸爸马上就带你出去吃好吃的。”

林鹿先是胡乱把自己拾掇好了,照了照镜子,发现和前世的自己一模一样,了。

剑眉星目,五官立体而又精致,白皙的皮肤。

漆黑的眼眸浩瀚如星海般深邃。加上对立于这副俊美外表的阳刚之气,魅力简直是无与伦比的存在。

光凭借这副容貌,想要超越自己这副皮囊的,怕是没多少人了。

林鹿觉得自己要去吃软饭的话,绝对能够吃成世界首富,看来老天对重生的自己还是有补偿的。

完了之后,便开始替小姑娘开始洗漱。

前世的林鹿虽说喜欢小孩,但从来没有带过这么小的孩子。

好在接受记忆之后,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经过半年的练习实操,林鹿算的上是一个合格的奶爸了。

熟练的完成洗漱之后,给小姑娘扎了一个丸子头,上面装饰着一个粉色的哈喽keiti猫的发卡。

一身粉色的公主裙,一双白色的小皮鞋。在白皙的皮肤的映衬之下,

就像是从童话故事中偷跑出来的公主,人见人爱的那种。

饶是已经看了半年的林鹿依旧是全神贯注的盯着自己的女儿,满眼之中都是柔情。

上一世的林鹿,对于小孩子的喜爱简直到了极点,每次看到小孩子都是属于那种走不动路的。

成年之后,一直希望父母再给自己生一个妹妹,可是母亲身体太差,最终没能实现这个愿望。

所以现在的林鹿,对自己的女儿林小果那种爱,是深入骨髓的。

“走咯,吃饭饭咯,耶。”

林鹿刚给小姑娘穿戴好,小姑娘便迫不及待的举起她那小短手,握成拳状,高举过头顶,脸上满是兴奋之色。

对于身为小吃货的她,吃好吃的无疑是最开心的事了。

其实林鹿是想自己做的,但是奈何这具身体实在是不会做饭,所以家里并没有准备什么食材。

这也导致了林鹿纵使有万般能耐,也是无米之炊。

“出发,咱们吃饭饭去喽,爸爸要带果果去吃大餐!”

林鹿也有样学样,一手抱着小姑娘,另外一只手高举呼喊。

“咯咯咯咯……”

小姑娘的小声软软的,痒痒的,轻轻挠在了林鹿的心上。

嗯,很舒服,很暖和!

……

作为一个富二代,怎么能缺少豪车呢,林鹿走到车库中,发现停着三辆车。

一辆百万级别的路虎揽胜,只不过后面被林鹿改装成了适合婴幼儿坐的样子。

一辆火红色的保时捷911,很是拉风亮眼,毕竟也是个风骚的主。

还有一辆最贵的兰博基尼Aventador,通体天蓝色,将近700万的价格足以令很多人望而止步。

三辆车加起来总价值过千万,这让林鹿不由暗自咂舌,还真是个奢侈的主。

但两人是出去吃饭的,并不适合开超跑出去。

可是林鹿发现这辆路虎好像更耀眼,因为车身是粉色的。

这么霸气的车子,却配上了如此那个啥的颜色,怪有冲突美感的。

只是因为林小果喜欢粉色,林鹿这个做爸爸的就在定制的时候改成了骚气的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