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会挑猪肉,还会挑牛肉。
关键是会挑,还愿意去做。
有的人虽然会,但不愿意做,等于零。
“我的眼光更好。”李铭琛凝视着凌伊,得意地说道。
帮凌伊倒了一杯红酒,端放在她面前后,给自己也倒了一杯。
凌伊几乎是条件反射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穿的衣服。
“我有了你!”李铭琛端起酒杯对凌伊说道。
凌伊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李铭琛这句话是为了附和刚才她说那句我的眼光更好。
凌伊端起酒杯跟李铭琛碰杯,挑眉回道,
“那我的眼光比你更好,因为我有了你!”
因为他比她更好,所以她有了他,眼光比他更好。
凌伊喝了一口红酒,就听到李铭琛的声音,
“伊,我们结婚吧!”
一下子被红酒呛到了。
“你刚说什么?”
好不容易止住咳后,凌伊错愕地问道。
“我们结婚吧!”李铭琛微笑着凝视着她重复道。“这样我们就可以一直在一起,不用分开!”
凌伊愣愣地看着李铭琛,很想说——
你这算是求婚么?
算么?
没有花,没有戒指,然后一顿牛排就想收买我了么?
“铭琛,我们认识才几天!”凌伊问道。
“包括今天,三十九天。”李铭琛回道。
凌伊愣了一下,她没有想到李铭琛居然记得这么清楚。
她的意思是想告诉李铭琛说,他们才刚认识没多久。
“等我们认识365天后,到时候你还想跟我结婚,你求婚的时候,我会答应的!”凌伊最后回道。
一年,是她能接受的最短的恋爱时间。
她现在考虑的问题已经不是她对李铭琛还不够了解,而是她并不确定李铭琛是否真正明白对她的感情是爱情。
如果不是的话,结婚以后才发现,他们的婚姻又该何去何从。
她是个感情很传统和保守的人。
她曾经想过自己可能会认识一个男人,谈两年恋爱,感情还不错,再结婚。
结婚就是一生一世。
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她去修抽油烟机,顺便帮一个男人做了一顿午餐,后来自己变莫名其妙地成为了这个男人的女朋友,只因为她做的东西,合他的口味。
所有的一切都显得如此的快而且不真实,她并不是很有信心,他们能够走到最后。
“为什么一定要等到一年以后?”
“因为我不喜欢闪电式结婚。”
“什么是闪电式结婚?”
“就是刚认识没几天,就直接结婚了。”
“我们认识很久了。”
“才三十九天,哪里久了?”凌伊有些无语地看着李铭琛。
“我在过了平均寿命三分之一的岁数,才认识你。
然后又花了生命的百分之二跟你相识让你了解我。
我希望剩下的那点时间能用在我们共同生活上。
而不是浪费在别的事情上。
对于我来说,每天都很宝贵。
何况我可能连平均的寿命都达不到。
这意味着以上数字的比率都将增大。
而我能够跟你一起生活的时间就更少了。”李铭琛凝视着凌伊认真地表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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