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卿酒慢悠悠地走到他跟前,按照青国北疆的礼节,跟他不卑不亢地福了福笑道:“大王今晚兴致很好?”
阿尔罕眼神挑剔,而又傲慢地扫了她几眼,虎目中充满对弱女子的轻视。
“尚可。”
如果不是她施展奇招,破解蛮族工匠的焊接技术,恐怕他早就可以达尝所愿,将战王拐到蛮族大草原上为所欲为。
可惜……眼前这个战王妃足智多谋,手段不俗,居然破了他设下的圈套?
凤卿酒抬起头来,瞟了他一眼,他身材雄壮,气势凌人,不愧是蛮族推举出来的草原英雄,光从外观上看起来,确实透着几分常人难以匹敌的彪悍气场。
凤卿酒抿了抿唇角,保持沉默严谨的态度。
楚因宸随之走过来,示意一旁的侍卫端来北疆最常见的烧刀子,他亲自拈起酒壶,替阿尔罕斟了一杯。
他第一次跟阿尔罕和谈的时候,也一起喝酒赏乐。
只是那时候,凤卿酒还在青国京城委曲求全,没有跟随他一起来北疆定居。
两人分隔两地,相思深种,幸好上天没有做出什么残忍的举动。
他和小酒,终究还是重逢了。
阿尔罕端起精致绝伦的青花瓷酒盏,大喇喇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西北汉子习惯了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像这种精致玲珑的青花瓷酒盏,他只在蛮族王庭设宴招待贵客的时候见识过。
阿尔罕冷笑一声:“王妃,你就像这只酒盏,美则美矣,却不太适合在北方驻扎,就凭你
这样一身细皮能肉和娇滴滴的性格,一旦在北疆常驻,迟早会枯萎凋零,就像一朵失去肥沃土壤的牡丹花……”
这话,不假,很有现实意义。
但凡是个出身富贵的豪门千金或者大家闺秀,都会考虑到身边的生存环境,绝对不会委屈自己,窝在偏僻寒酸的穷乡僻壤里扎根。
一旦习惯了京城的花团锦簇和富贵荣华,一旦习惯了身边众人的簇拥与吹捧,难道还可以忍受穷酸地方的落魄与门可罗雀?
别的不说,北疆跟繁华的京城与富庶的中原就没有任何可比性。
哪个娇滴滴的女孩子愿意千里迢迢,来到气候多变,物资紧缺的北疆定居?
这话,如果换成别的女孩子,极有可能会说到对方的心坎儿上。
不过,对凤卿酒来说,再怎么穷乡僻壤再怎么无人问津的北疆,只要她和楚因宸心连心,携手奋进,迟早有一天也可以从塞北的北大荒变成硕果累累的北大仓!
凤卿酒笑道:“我可不是什么温室里的牡丹花。在京城的时候,我是牡丹花不假,但是来到北疆,我就是一株可以扎根在荒漠里的沙棘树。”
这就叫人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人就像变色龙,可以迅速适应不同的环境。
阿尔罕从她脸上瞧出一丝风韵雍容,忍不住赞叹道:“好一个战王妃!厉害!”
他口气一顿,故意质疑道:“之前你破解蛮族工匠的焊接技术,靠的是战王送给你的一水匕首?如此说来,你也是需要倚靠自己男人的?”
“
战王妃,女人再怎么要强,在男人跟前,也得学会示弱,学会讨好。”
凤卿酒嚣张地笑道:“不如你问问楚因宸,我需要讨好他么?”
阿尔罕顿时一噎,转头看向一直沉默不语的楚因宸:“王爷?莫非你是妻管严?自从我在青国学到这个词之后,就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在蛮族王庭,女人都是男人的附庸之物,女人的责任就是生儿育女和伺候男人。
要说女人能够做出什么成就……其实也有这样的案例,但是比较稀少。
楚因宸举起酒盏,慢悠悠地抿了一口:“大王,在家里,我听小酒的,在外面,小酒听我的。这是咱们青国夫妻之间相处的特殊法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