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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传之节十四:生意经(1 / 2)

陈堂认真的审阅了从上海传来的草案和书信,一边看一边不住的点头。

多年的经验告诉他,在当前的中外格局下,这已经是能做到的最优方案了。

吴明达和那名府吏,在描述上海情形的过程中,也不断的充斥着溢美之词,让陈堂对两位子侄的表现很感到满意。

特别是那个府吏,他根本不知道陈济方等人的经历,在讲述的时候更是满带着不可思议的表情。

陈堂专门就上海之事拟了一份奏折,夹带着宫慕久的草案,呈报给了朝廷。

此时的清廷,因为害怕洋人生乱,只要是与通商有关的章条几乎一律通过。

更何况,他们根本也看不出这份草案有什么不妥。于是很快就批复照准了,并依陈堂所请对宫慕久予以了褒奖。

就这样,在道光二十五年十月,宫慕久正式同巴富尔签订了《上海租地章程》。

这章程的大意是,一、大清的土地不能出售给外国人,但可以出租。

二、本次租给英国人的土地若干,地点选在上海城外的黄浦滩上。租期以五十年为期,租金优惠,五十年期满前双方可以商议续签。

三、英方若在土地上从事建设、转租等涉及地权之事,必须向上海道台衙门报批。

四、在土地范围内以英国人为主,英方应进行妥善管理,但华人和他国人也可入住,且与英国人权利均等。

为解决华人与英国人之间的冲突,双方还约定了,将共同建立协调和会审渠道,以及其他必要的机构。

以及,英方官员有义务向来沪的英国人介绍大清律例,并要求遵守。等等。

因为有清政府和英国订立的多份约章在前,双方很多权力已经被限制。《租地章程》能做到如此,已经着实不易。

回到苏州后,方、怀两兄弟得到了陈堂的夸赞。

他们又安排两位归侨拜见了陈堂,讲述了他们的情况和在上海的表现。陈堂很是高兴,便安排二人留在陈府听差。

一日晚间,陈堂又与三位子侄在书房叙话。

见到陈堂心情甚好,陈济怀偷偷和陈济方对了一下眼神,然后说道:“父亲,我和二哥出洋这几年,其实还总结了很多心得和想法,想向父亲禀告。”

最近一段时间都心境不错的陈堂,慈声说道:“哦?是何想法?不妨说来听听。”

原来陈济方兄弟通过在海外的游历,内心受到了很大的触动。

西方相对大清而言,先进太多,两方的差距已经是十分巨大。如果不能早日赶上,将来如“鸦片战争”般的惨痛经历,还会不断重演,甚至会更有过之。

可如何才能改变这样的局面,兄弟两人都深为此忧思,也时常就此展开长谈。

慢慢的,在两人心中形成了一个初步的想法。

便是想以陈家世代经营的商业为基础,利用大清已开启的对外通商,与西洋开展贸易,并在此过程中逐步引入西方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