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飞云商会的会客门厅见不到行秋的踪影。而谭尘已经摸透,绕过前厅,走到后面的一个仓库里。
行秋一天里,少说有八成时间,都是在书堆里度过的。
而那位青衣少年,也没有任何差池地,坐在他常处的位置。
见谭尘到来,行秋赶忙放下手中的书,从椅子上站起来。
“请问曹先生来此处有何贵干呢?”
行秋一本正经地又开始内涵谭尘。
因为书籍的事,谭尘和行秋打过了很多次交道,两人早已成为了较为熟络的朋友。这种话,谭尘已经听得习惯了。
“本来是来给某个书迷送后续来的,结果认错了人,抱歉,抱歉。”
谭尘转身就要离开,被行秋赶忙拉住了。
“谭尘,尘哥,和你开玩笑呢。”
在外是温文尔雅的文化少爷,一旦熟悉起来,怎么和老油条一般?
谭尘无奈摇头,行秋这个人,他真应付不来。
就比如上次璃月传出个什么姐妹花渣男,谭尘一想除了行秋就没别人的可能。
但真找到他理论时,对方又说没证据,是诬陷。
谭尘在他手里只能处处吃瘪。
虽然如此,但行秋做起事来是一点都不含糊,属于是那种把事交给他就能安心的人。
如果不是行秋那令人惊讶的效率,出版书籍这种事,不知得等到何种年月才能提上日程。
谭尘把三本书的回忆版续集给行秋之前,先说了自己来这里的另一个目的——应聘商队保镖。
因为提前和行秋谈论过此事,所以交流起来并不麻烦。
“尘哥是要和甘雨嫂子去度蜜月吗?”
“......求求你别胡说了,我和甘雨小姐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这次出门,我有些事要办。商队最好是能在七国流动做贸易的那种。”
“不带上嫂子吗?”
“再次声明,我和甘雨只是普通朋友关系!以前有困难,被甘雨小姐好心收留。这次出去,应该就是分别了。你真不想要书的后续就直说,我卖给对面的人去。”
“唉唉哎,尘哥,这件事好说,我现在就带你去见商队的领头。”
行秋唯一的爱好和软肋,就是书籍,也只有在这方面,谭尘能稍占上风。
见对方答应了条件,谭尘才把笔记本递出。行秋小心翼翼地接过后,一边带路,一边便忍不住翻看内容,对待这几本小说的钟爱程度堪称痴迷。
行秋弯弯拐拐地领着谭尘,走了大概有两三个街道的距离,来到一个四合院。
谭尘他们到时,院内站着一位身材高大的男人,正在将一大箱货物搬运到房子内。
那天是谭尘第一次认识老孟。
老孟是一个三十人商队的队长,也是这次贴出告示要招聘保镖的老板。
他约莫四十岁,皮肤黝黑,国字脸,浓眉大眼。
一张嘴便是豪爽的口吻,时不时还会夹带几句用作感叹词的脏话。
老孟听到行秋介绍了谭尘的名字,立马便答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