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就到了大年初三,赵凌换上了一套保暖的衣服,准备去参加同学聚会。
虽然赵凌早就答应了回去,但是一想到那天的事情,她心底还是有点不乐意。
但是她想了想,就当是为了原主,去过一次之后对那些人就再也不见了。
而且都是一个市里的人,去认认脸也好,万一以后见到了不认识,露馅了怎么办。
就当是代替原身去的。
再说了,以凌神的身手,吃亏是不可能吃亏的。
而且举办方也不是她,全当蹭饭了。
说不定等到大家看到了她的饭量,以后也不会想邀请她了。
等到她收到地址后,还小小的惊讶了一下。
同学聚会的地点选在了市里一家档次不算低的酒店,看来是之前的同学有人发财了。
酒店的地址距离程氏集团宿舍不算远,打车也就起步价多一点。
赵凌前世也没参加过同学聚会,到了酒店门口之后,还隐约有点期待。
因为酒店比较近,赵凌是掐着点来的。
她到的时候,大厅里已经有不少人了。
看这情形,应该是不少同学把自己的家属都带来了。
赵凌今天没有过多打扮,化了个淡妆,拎了一只之前和程清逛买的包包。
但是因为她长得好,身材也好,给人的感觉就是扑面而来的有钱的大美女气息。
在一帮同学中,显得十分扎眼。
本来还在和别人说八卦的冯文娟,注意到一个颀长的人影在门边后,就靠在椅背上,看向她。
“哟,我们的大老板来了!”
赵凌没理会她的阴阳怪气,找了个空位就坐过去。
因为来得晚,只剩下了两个座位。
赵凌径直朝着其中一个空位过去,把包放在身后。
“这是赵凌?”
“哇去,变得更漂亮了啊!”
“是啊,而且还更有魅力了。”
冯文娟听着众人对赵凌的夸奖,脸上的表情很不好看。
原主长得不错,但是高中时候的状态没有现在好,加上赵凌本身就有一种别人模仿不来的气质,使得她魅力无限。
另一桌的几个男生看见赵凌,也都围着其中一个膀大腰圆的男生起哄。
“轩哥,这不是亏了吗?当时怎么就没搞到手啊?”
那个叫郑皓轩的男生想到当年的事情,眼中闪过一丝锋芒。
“是啊,轩哥,你看她现在,那身段,绝了!”
还有几个不知情的男同学问,“怎么回事?”
或许是那些知情的同学觉得这事说不出口,打了个哈哈就过去了。
郑皓轩在赵凌坐下后,就注意到她手上戴的戒指了。
“别说了,人家都订婚了,戒指戴手上了。”
他嘴角扬起一抹笑,估计男方家里经济状况不是很好,也不是钻戒,红宝石值几个钱?
“那他未婚夫能有你好看,有你有本事吗?女人不都是这样吗?见到个好的估计就喜欢旧的了。”
“就是,估计轩哥多说点好话,她就会巴巴凑上来。”
同桌的其他女生听到这话,厌恶地皱起眉头。
担心郑皓轩私下找麻烦,大家也不敢光明正大地怼回去。
那些人吹捧着他,还时不时发出哄笑声。
赵凌本来没注意到他们,直到她听见了几声刺耳的笑声。
听明白他们谈话的内容后,赵凌再看他们,就像是看死狗一样了。
很快,旁边的位置就有人坐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