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的男人就是让人心情好,杨妈果然没说错,老男人还是有几分颜色的。】
“来拿包裹,正好来接你下班。
把饭盒给我拿,拉着我走小心别摔了。”
王明轩温柔地看着笑颜如花的小媳妇儿,真想将她揣在怀里暖着。
两人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心也越发的靠近,小媳妇儿也越来越可人。
王明轩不由想到自己身上明显的变化,俊逸的容貌得宝儿喜欢,很是让他心喜。
曾小麦色的肌肤让他引以为傲,如今变得白皙光洁,却得宝儿喜欢完全是一个意外之喜。
【一身白皮也不错!】
林珑见小李背着一个冒尖的背篓,手里还提着两个中型包裹,看起来很重的样子。
明面儿上是林珑搀扶着老男人走,实则是老男人将他夹在腋下,挡去大半寒风。
她手里的饭盒自是到了老男人手里,这一条街很多人都知道拄拐的男人是军人。
对两人紧挨着走在一起,便多了几分宽容。
即便有人阴阳怪气地说伤风败俗,也会被知情人说几句。
军人,对许多人来说是一个值得崇拜的职业。
…
一回宿舍,林珑便迫不及待地要拆包裹,却被王明轩压着吃完饭才可以拆。
林珑见一家大小都等着她吃饭,只能按下心头的好奇,塞得两颊鼓鼓。
巴掌大的细瓷碗里,饭一下少了一半儿。
王明轩见她嘴里塞得都嚼不动了,好笑地伸出大手道。
“还不吐出来,想不想拆包裹了。”
“唔~”
林珑摇头,双手捂住嘴用力地咀嚼好一会儿,才将一大口饭艰难地咽下,哽得直伸脖子。
“你呀,吃个饭都这么着急,一会儿再吃。”
王明轩没办法,怕再逼着小媳妇儿吃饭,真把人给噎住了。
心疼的人还是他,只能由着她拆包裹。
他夹一些菜盖在饭上,往灶里添一把火,连自己的饭一起温在锅里。
陪小媳妇儿吃饭,成了每天的日常,王明轩也格外享受这样的相处。
…
两人头对头地一一拆开包裹,果干、皮毛、干蘑菇、干果、毛线布料。
林珑将八张雪兔皮、狐狸皮、貂皮搂在怀里,脸在上面不断地蹭。
“大叔,这些皮毛好暖和。
这些皮毛得花不少钱吧!你这个朋友很实诚,咱给他寄点儿干货。”
“我们曾是互为后背的生死关系,他受伤退伍安置在林场工作。
一到冬季那里的人都穿皮毛衣服,没你想的那么贵。
他在信上说给咱们做了两双毛靴,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寄出。
正好给他寄些咱这里的干货,相信他会喜欢。”
王明轩又说起邮寄另外几个包裹的主人,全都是一起共同战斗过的兄弟。
以前他也没少帮这些家伙,手里的票据大多都是被他们给抢走。
说什么他一个光棍汉,留点儿粮票饿不死就行了。
一帮子强盗,每到发津贴的那天都会去堵门,几个人压着他抢。
他知道兄弟们成家后,手头的票据很紧,也就顺手让他们给抢了。
但现在,他是有家有口的男人,当然得把以前的东西要回来。
他的小媳妇儿要精心养着,需要的东西更不能少。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