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楠歌在心里“啧”了一声,这就护上了!
哪里是来问她人怎么样的,就是因为周锦最喜欢千金玉足那句话,没过去心中的坎。
只是她并不方便去判断,周锦是否到达恋足癖的程度。
恋足癖属于恋物癖的一种类型,是一种心理疾病。
接触异性足部、鞋袜能产生快.感。
有研究表明,恋足的兴趣不像是后天特殊经历条件的反射,更像是与生俱来的本能。
某些影响事件,只是释放这个本能的触发按钮。(来源度娘)
她默了默,周锦明知道她与千金交好,还是对她说了恋足的事情,想必是想通过她的口告诉甄千金。
她把今日周锦的话重复了一遍,最后加了一句:“这是他今日跟我说的话,但是我并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
甄千金十分不解:“楠歌,为什么会喜欢脚?还想摸?”
“龙生九子,各不相同,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你需要考虑的是能否接受。”
沈楠歌闭了闭眼,心口发闷,“也许他不光只是摸,会亲、会舔,与此同时还有反应。”
“千金,我不能帮你判断,我能给你的只有这个。”
沈楠歌站起身,从旁边上锁的柜子里拿出一道圣旨,“这是父皇册封公主的圣旨,取决权在你,如果你不想要,这个圣旨可以当不存在。”
甄千金恍恍惚惚接过,没有再说话,表情游离的拿起筷子用膳,直到感觉时间差不多了才放下,勉强露出个笑容:“楠歌,我吃饱了,我回去想想,改天我再过来。”
“千金,别为难自己,我见过你在店铺里给百姓卖粮食的场景,也看到了你以我名义施粥,你真的跟之前不同了,值得敬佩。”沈楠歌由衷说道。
甄千金眨了眨眼,逼退眼泪,起身抱了一下楠歌,低声道了一声谢,转身离开。
她突然意识到,就算她嫁错了人,就算她离开丞相府,自己也能活得很好。
自信不应该是父亲和夫君的官职,是她有勇气迎接任何暴风骤雨,她有本事面对所有艰难险阻。
看样她需要见周锦一面,看看他到底是什么情况,判断自己能不能接受。
——
见甄千金离开,沈楠歌放下筷子,从床底下掏出一坛酒,“清冷,跟我去赏个月吧!”
江行简颔首,他敏锐的察觉到楠歌的情绪突然间低落。
二人坐在房顶上,沈楠歌搂着清冷的肩,与月对饮。
她嗓音低沉,“清冷,如果真的通过触摸足部就会有反应,我第一反应是不希望甄千金选他。”
“可是他足够自律,下午聊天时,他的视线从没有与我对上,也没有往下看的想法。”
“我突然觉得自己好笑,连我也在用异样眼光看待,可我又能正常到哪里去?”
秋风萧瑟,梧桐叶打着旋儿,她饮下一口酒,看向明月,声音飘忽:
“环境太容易让一个人改变,我都要忘了我曾经的梦想。”
“主人梦想是什么?”江行简枕在楠歌肩膀上,默默加快了喝酒速度。
沈楠歌叹了口气:“不提这个了。”
“那主人能说说你的梦想是因为什么产生的吗?”江行简生怕楠歌不答应,顾不得破人设,拽了拽她的衣角:“主人能不能告诉清冷?老公~求你~”
沈楠歌大脑一热,“好,我告诉你。”
她深吸一口气,“我曾经坐在很高的地方看书,抬头时一个人在不远处跳了下去,死状凄惨。”
“血染红了我的眼,有些人却凉薄的在说他活该。”
“因为他有恋踩的癖好,据说他一直小心翼翼,无论春夏秋冬穿得都是厚重的鞋子,可总有人靠耍宝取乐,当着所有人的面,踩了他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