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了半天的路,她们便到了兴城,虽然沈悦心吃了饭,可是沈家其他人还没吃上,赶路的时候,大多是吃的干粮。
到了北冥州的地盘,她们自然也没有那么赶,晚上住宿能赶上城镇都是在客栈里边住。
北冥州地广人稀,每个城镇相隔的距离甚远,有时候要赶路要两三天才能赶上一个城镇。
晚上的时候他们会就地扎营,在帐篷里生上几个暖炉倒也不那么冷。
过了安定河附近的城镇,赶了两天路才到第二个城镇。
从安定河到济州的距离,骑马要五六天,但是按照她们的马车速度可能要半个多月。
惊蛰军和墨家军大多数已经走了,只有二十人随行,顾云墨也不着急,就跟着她们的马车一起走。
到了凤城福祥客栈,沈家的马车停下,顾云墨的人已经将客栈包场。
一行人都下车准备吃饭,住宿,沈悦心也下车,她刚吃过,只想出来透透气,她还想看看北冥州的风土人情呢!
沈悦心刚下车,脚下传来一丝刺痛,险些没站稳。
顾云墨眼疾手快的将沈悦心扶稳。
“怎么了?”
沈悦心强撑着笑。
“没事,就是没站稳。”
沈悦心低头咬着牙,她的脚这两天缓和一点,但是还是肿的像一个大馒头,有点腐烂,看起来太吓人,她才不想让顾云墨看到。
“小妹,你的脚怎么样,我骑马提前到镇子找了大夫来。”
沈世昭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沈悦心一副凶狠的目光,让沈世昭一抖。
咋了?小妹怎么好像很凶,我没说啥啊!
沈悦心不去理会三哥,因为她已经感觉到旁边射来一股带着凉意的问询目光。
沈悦心勾着唇转头。
“我的脚在路上受了点伤,没什么事,我三哥太小题大做了,就找个大夫给我看看,以防万一。”
一脸标准真诚的笑容,对上那幽深不见底的眸光,沈悦心有点心虚。
顾云墨眸光向下,看到一只脚明显鼓胀起来,和另一只脚形成鲜明的对比,直接将沈悦心横抱起来,向客栈走去。
沈悦心才醒不久,而且顾云瑾一直在车里,她还没有换衣服,还是那套脏兮兮臃肿的蓝色棉衣棉裤,头发也凌乱不堪,妥妥的一个乞丐。
顾云墨全身锦缎衣裳,特别是披着的黑色绒毛大氅,俊美高贵的容颜,浑然天成的气势,一看就不是一般人。
他这一举动引起周围百姓频频侧目,就连林秀隽沈清云也是惊叹四皇子如此举动。
虽然两人有婚约,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还是不好吧!
看到沈世昭带着一个背着药箱的大夫跟去,林秀隽也反应过来,连忙跟去。
而在顾云墨怀中的沈悦心早已经捂着羞红的脸,眼不见为净。
沈悦心斜靠在床上,大夫仔细的检查了沈悦心脚,温和道。
“姑娘的脚是冻疮,倒是不难治,迁移过来的难民大多都有这个病。
用生姜捣碎或者蒜瓣捣碎,将其汁液涂抹至患处,早晚各一次,如果疼痛难忍可以用温水洗去汁液,再用温水热浴,过几天便会疼痒消除。”
“大夫,这病能否根除?”
林秀隽连忙问询,虽然希望渺茫。
“冻疮是因为经常在很冷的天气下导致的气滞血瘀,北冥州冬日的天气太冷,稍不注意就会再犯。
不过若是注意防冻保暖,防止潮湿,尽量穿宽松的鞋袜,连续几年不犯的话也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