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月我一直在忙这些,也算是研究出了点生意经来。”
干一行爱一行,孟芸干了这么久,也摸索出来不少经验来。
她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衣服,笑着告诉孟娇,自己穿的这身是特意搞的战袍。
“做咱们这个的,肯定不能穿的光鲜亮丽,要是真穿成那样,才是麻烦事儿呢,干净利索就好。”
孟芸身上的衣服虽然旧,但并不脏,她在京城会故意弄得灰扑扑的,去羊城的时候,也会用姜黄水把露出来的皮肤都涂抹了。
毕竟她们去羊城要坐好些天的火车,要是打扮的光鲜亮丽,很容易被人盯上的,这么灰扑扑的,倒是不会被人注意到。
但凡是去羊城的外地人,差不多都是把自己打扮的灰扑扑的,瞧着和光鲜亮丽的羊城人完全不同。
孟芸絮絮叨叨地跟孟娇说着自己这半年多来做的事儿,说这些东西的时候,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有两团火焰在跳跃着似的。
很显然,她很喜欢自己现在做的事情,虽然辛苦了一些,但却是她所热爱的。
“姐,你吃了不少苦吧?我瞧着你都瘦了好些。”
孟芸并没有着重说自己受的那些苦,只是轻描淡写地带过去了,但孟娇却知道,她做这个,远没有她说的那么轻松。
这么想着,孟娇没忍住抱了抱自己的姐姐。
“姐,你辛苦了。”
孟芸闻言,声音跟着柔软了下来,她拍了拍孟娇的后背,笑着道:“说什么呢,这有什么辛苦的?就是耗时间了点,干长了就习惯了。”
“更何况我蛮喜欢当倒爷的,这样的生活可比我在百货大楼上班有意思多了。”
她现在已经把自己的工作给卖了,专心致志做倒爷。
不过也是因为把工作卖了的缘故,才惹出了其他的波折来。
“等下见了咱妈,她肯定会让你来劝我的,到时候你顺着她说就成,其他的交给我。”
孟娇:“……啊?”
见孟娇不解,孟芸便解释了一下为啥自己这么说。
“还不是我当倒爷的事情被妈给发现了。”
决定去当倒爷的时候,孟芸还真没跟李君立提这事儿,她只说最近不舒服,要请假在家休息一段时间。
但是这种事情瞒是瞒不住的,尤其李君立以为孟芸病了,隔三差五就会跑到她这儿来,想帮帮忙,照顾照顾她和孩子。
这一次两次的还能瞒得住,但是次数多了之后,还真就瞒不住了。
当李君立知道孟芸不在百货大楼上班,而是当什么倒爷的时候,她的反应很激烈。
孟正涛倒是觉得,孟芸还年轻,她都三十的人了,又不是小孩子了,干什么她自己心里都有数,他们这些当长辈的不用管,她自己会处理。
但是李君立不这么认为,她觉得孟芸是看别人赚钱了,这才动了心思,但那些钱不是那么好赚的,稍不注意,可能就会搭进去,她有家有业的,干嘛冒险做这个?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