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一共就种了不到一亩地,却足足收了有接近三千斤的红薯,这个结果,把甄士隐他们都震惊住了。
甄士隐看着小本子上,记录的一筐筐红薯重量的数字,又重新算了好几遍,确定了没有算错,就是收了二千九百多斤,深深地吸了一口凉气。
竟然有如此高产的作物。
要知道就算甄士隐不善农耕,却也不是完全不懂,现在的作物,最好的年景,最肥的田,也不过能出产四百斤粮食吧?
“朝儿,你之前说,卖种子的人告诉你,这个东西可作主食?”
甄士隐压抑着心中的激动,声音都不自觉地开始颤抖。
叶朝点点头,手里已经捧着一只削了皮的红薯,掰了一半给甄士隐。
“不只呢,听说这红薯的吃法可多了,可以生吃,也可以蒸煮烤,甜甜的,还很饱肚子,唯一不好就是吃太多的话容易胀肚子,放屁多。”
甄士隐学着叶朝咬了一大块,口中果然一片清甜,口感出乎意料的好。
封氏也跟冯宝珠一起分享了一根。
封氏赞不绝口:“这个叫什么红薯的,味道真不错,像是在吃果子,甜甜的,还没有核,也没有渣。”
蔡月娘已经端着一大盘蒸熟的红薯过来了,笑着先给甄士隐和封氏一人取了一段。
甄士隐吃过之后,脸上的惊喜更明显了。
“好吃,蒸熟以后比生吃更加香甜,软糯得像在是吃点心,若是用这个做主食,可比吃糙米强得多了。”
甄士隐激动地看着林青松:“松哥儿,你这位朋友这是带回来一件宝物啊。”
林青松揉揉鼻子,接话道:“是啊,他很喜欢游历四方,寻找新奇的东西,说不定下回来,还能给咱们带来更多惊喜。”
甄士隐捋着自己的胡子,心中满是憧憬。
一家人把红薯全都搬到了提前准备好的地窖里。
蔡月娘按着叶朝教的,又做了拔丝红薯,烤红薯,红薯丸子,炒红薯……
大家吃了一顿丰盛的红薯宴,个个都吃得心满意足。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作用,换个吃法,就有不同的滋味,还都能做得很好吃。
这里面固然有蔡月娘优秀厨艺的加成,但更多的,还是红薯本身就好吃。
临走,甄士隐让封氏装两筐红薯上马车,被林青松拦住了。
“伯父,小侄有一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甄士隐觉得奇怪,说:“松哥儿不必如此客气,想说什么就尽管说。”
“小侄觉得,红薯的存在,最好先不要让外面的人知道,否则引来觊觎……”
对上林青松如星辰一样明亮坚毅的眼神,甄士隐顿时明白了其中的关键,十分庆幸林青松提醒了他。
因为就在刚刚,他心里正在计划着要把红薯作为礼物,送给哪些人。
但他现在猛然清醒过来,如此神物,如果暴露出去,会给自家人带来什么的灾难。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若是引来多方争抢,他小小的甄家,只会落得一个被人分食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