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罗大翔想了想说道:“是的,汪聪的说法是正确的,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下,王皓夺刀后反击的第一刀还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内,但第二刀,第三刀,以及后续的追砍,已经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了,属于防卫过当致人死亡。”
这么一解释,网友们都着急了!
“啊!这,这法律也太死板了吧!”
“是啊,如果真这么判的话,这司法也太僵化了。”
“对啊!这不是为难被害者吗?难不成你要求王皓这个受欺负的人,在保护自己的时候,还去考虑什么防卫过当吗?难道只能让王皓捅赵武一刀,然后就让王皓收手,等赵武再发出威胁的时候,王皓才能够再次反击?”
“所以想要触发正当防卫的话,就要进行回合制攻防?这也太搞了....”
“这不是正常人能够理解的法律....”
一时间,网友们纷纷表达出了自己的不满。
这时候,罗大翔以及各大法律大V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罗大翔无奈的解释道:“实际上,从第二十条出现开始,就很少有法官敢判,这是为什么呢?
第二十条出现在90年代那个监控摄像不普及的年代,法官们都是靠着口供证据来判决的。
这就存在一个巨大的漏洞,举个例子:‘如果一个黑涩会先惹怒你,在你对他进行攻击的时候,他再一刀反杀了你,他在法律上是属于正当防卫的。’
为什么?因为你在对他攻击的时候,你可能已经触犯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那么这个黑涩会在反杀你的时候,是符合正当防卫的。
结果就是,你被黑涩会杀了,结果他属于正当防卫,无罪。
所以法院为了避免出现这种荒唐,引起众怒的例子,在对此类案件进行判罚的时候,都会判处防卫过当致人死亡。
会判决黑涩会故意杀人罪。
于是这种判罚就一直流传了下来,直到现在都还是这样判罚的。
遇到这种案例,法官会优先的判罚防卫过当。
如果有法学生留意的话,我国从刑法颁布开始,就很少启用过第二十条的正当防卫。
也很少有律师会利用正当防卫这个条例去进行论证,林律师在这种案例中运用,还是第一次,没有任何先例。
如果按照以往的判罚的话,确实会给王皓判罚出“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
所以林律师想要论证王皓属于正当防卫的话,难上加难!”
罗大翔的语气非常严肃,让人感受到了无比紧张的气氛。
就连罗大翔也没有想到,这个汪聪的思路竟然转变的如此之快!打的人措手不及!
而经过罗老师的解释,观众们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个回事。
但网友们的心情都非常不好。
“原来判罚正当防卫这么难啊!”
“诶,这...怎么办啊!”
“不会真给王皓判个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吧!”
“好气啊!这是什么法律!能不能修改一下啊!”
“诶,没办法啊,这个法律就是这么死板,为了防止有心人钻漏洞,法官们也只能这么判,才能够震慑他们,而王皓就是这个漏洞的牺牲品了。”
此时,网友们都快要气疯了,原来正当防卫的判决这么死板。
罗大翔此刻也摇了摇头,没办法正当防卫历来都是非常难判决的。
法官想要不出错,就只能往防卫过当上面去判罚。
不过这时候罗大翔还是说道:“大家也不用气馁,林默律师还有机会说话,我们可以来听一听他是怎么解释的。”
这一刻,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林默的身上。
都期待着林默完成逆转。
虽然罗大翔这么说,但他还是露出了担忧的眼神。
不仅是他,现在全网的法律博主都非常的无奈,因为这没有成功的先例。
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去论证“正当防卫。”
而且想要在汪聪如此清晰的解释下,证明王皓是正当防卫,这是何其难啊!
大家都紧皱眉头,期待林默的解释能够出现奇迹。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