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第14章 你当尼玛律师!(2 / 2)

可是这一次,他不像在学校时的威风,他被法警死死的摁在了地上。

“我说了,拿出证据来,现在是法治社会。”

林默无比冷静的看着田英光。

“艹啊!”

田英光被摁在地上,脸色涨的通红,仿佛整个人都快要爆了。

以往他想怎么欺负就怎么欺负王乐乐。

现在反倒是自己被摁住了!

而一旁的委托律师黄轩更是一副要气炸的表情。

要是田英光早一天进行入室抢劫,他就不会被判死刑。

但是偏偏就在满18岁的那一天!

你说没被设计,谁信啊!

可还是那句话,没有证据啊!

这怎么证明!

找谁证明,证明什么?

黄轩气的真的想要报警啊!

而林默反倒悠悠然的说道:“别急啊,被告方,审判长还没念完呢。”

没念完?

这都死刑了,还要念什么?

众人都是迷惑。

王正华这时候也是眯了眯眼睛:“咳咳,稍安勿躁,确实还没念完。”

“庭审中,针对原告方对被告方提出的赔偿一百万元的诉讼请求,本院考虑到原告方王乐乐身体受到多次损伤,以及精神损伤,赔偿成立。”

“田英光,许志义,仇天磊共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乐乐元。”

靠!

黄轩都要骂娘了。

而其他人都尴尬的抿了抿嘴。

在庭审前所有人都以为林默傻了,要一百万赔偿款,现在真的生效了!

王乐乐本来已经止住的泪水又流了下来,这次是无声的。

他只是哽咽道:“我妈妈...终于有医药费了。”

“孩子,这是你应得的。”林默说道。

被霸凌了三年,要不是王乐乐精神强悍,他估计早就精神失常了。

这是正常的赔偿!

“谢谢你,林律师!”

王乐乐郑重的说道。

林默笑了笑:“我说了,包赢的,回去好好学习,准备高考吧。”

“是!”王乐乐笑着认真答应。

“本次为初审判决,根据我国诉讼规定,被告方如果认定判决有疑问,可以申请再审。”

咚咚!

王正华说完,敲响了法槌。

“现在,闭庭!”

王正华的声音如同洪钟,象征着威严的法律。

庭审彻底结束。

被告席上。

听完判决的许志义,仇天磊以及被摁在地上的田英光彻底崩溃了。

尼玛!

判了!

自己真被判了!

死刑啊!

25年有期徒刑啊!

下一刻,三人都怒视着黄轩。

尼玛,开庭前不说是稳赢吗!

不是说小问题吗!

结果现在一个死刑,两个25年有期徒刑。

你当尼玛的律师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