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整了一日,谢云晔便带着她去逛了府城中的庙会,之后又去游湖。
一日后两人都精疲力尽。
“杳杳。”
孟锦月见他端来一盆热水,便忍不住往后缩了缩脚:“阿晔,叫仆从来做吧。”
之前在路上,便一直都是谢云晔照顾她,事无巨细。
包括洗脚。
孟锦月拒绝过几次,想自己来,却拗不过谢云晔。
“阿晔,之前没买仆从,可现在”
谢云晔蹲在她面前,握住她的脚,放入水中:“杳杳无事,这些仆从是刚买的,伺候的想必不尽心,还是我来最好。”
“可你不该做这种事情。”
谢云晔抬头朝她笑了笑,笑意温柔:
“你是我妻子,夫君伺候妻子本就是理所应当的,没什么不该做的。”
孟锦月神色复杂了几分。
谢云晔若是做夫君,整个大萧朝或许没几个人能比的过他。
单说为妻子洗脚这件事,便没几个男子能做到。
孟锦月思绪飘忽,却突然想到了萧厌。
前世,萧厌也做过这种事。
那时她好似染上了风寒,卧床不起,意识模糊时感受到有人抱起她。
她费力睁开眼睛后,才发觉这人是太子。
他面无表情,浑身散发着冷气,看着极为不高兴。
那时的她被他吓到,整个人都抖了抖。
“抖什么?现在知道怕了?之前偷跑出去看雪怎么不知道怕?”
他冷着一张脸,语气也是训斥。
可训完她后,他将她放在床边,却在她身前蹲下,将她的脚放入热水中。
那时孟锦月瞪圆眸子,满是惊讶。
因为在她心中,萧厌是高高在上的太子,她只是一个孟府庶女。
他们之间云泥之别。
萧厌平日里说话不多,就算说话也是教训她。
加之他生来便是天潢贵胄,不怒自威。
孟锦月只记得自己那时很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