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人1手将马休的首级揪起,咬牙切齿道:“马休狗贼死有余辜!来人!将其人狗头弃于荒野喂狗!”
赵旭领命后,将马休的狗头带走离去。
张既“噗通”1声跪倒在地。
“主公,某甘愿认罪受罚!”
马超、马铁2人拜倒顿首。
“主公,对于此事,俺2人虽毫不知情,亦甘愿受罚!”
赵旻长叹1声。
“德容,午后你便与文和1同赴任!孟起,季固,你2人将此事禀明茂陵侯,此事…就此作罢!你等今后务必引以为戒!”
说着,赵旻凝视着马超和马铁,斩钉截铁道。
“孟起、季固,你2人切记!将来若你2人步马休狗贼后尘,我必将你右扶风马氏千刀万剐、尽皆诛除!”
马超心中1凛,顿首连声称是。
“主公放心,待西域诸事顺遂,俺便将部曲悉数交于主公,今后如再出征,俺仅率卫府中军作战。”
其人心如明镜,赵旻真能做出此事。
马铁哽咽着顿首。
“主公尽管放心,待西域都护府重设,俺必不离家父半步,从此在许都1心侍奉家父。”
赵旻颔首。
“你2人若引以为戒、从此1心效忠朝廷,我亦必不亏待你2人。起来!”
随后,赵旻看向庞统。
“士元!大散关乃连结3辅、凉州及益州之要津,事关重大,你万万不可玩忽职守!你若失职,我决不轻饶!”
庞统仍是从容不迫地作揖行礼。
“请主公放心,统敢不为主公肝脑涂地?”
卞夫人幽幽1叹后盈盈1礼。
“主公,此乃车马行失职,妾便暂留于此为主公查漏补缺。此外,妾尚需1人相助。”
【作者题外话】:东汉语境中,“刚烈”指的是能杀人,“轻狡”专指为匪寇,“壮烈”则是壮而刚烈,也就是年轻能杀人…
诸君勿笑,我们在很严肃地讨论古汉语…
哈哈,好吧,这几个词确实太扯了!
1言蔽之,说夏侯惇“刚烈”,实则是指其人是个杀人犯。
但好歹惇哥是明黑,比赵旻这个腹黑男强多了。
夏侯惇其师受辱。
惇时年十4,拔刀斩之,亡命天涯。
史书称之曰:烈。
(惇)年十4,就师学,人有辱其师者,惇杀之,由是以烈气闻。--《魏书9》
准确来说,惇哥是“壮烈”。
两汉魏晋时代,有不少官吏会亲自下场,利用官军劫掠民财。
注意,官军不是劫掠敌对军阀的财物,而是袭击过往客商,甚至干脆打劫自己辖区内的百姓,与强盗无异。
史书1般将这种情况,称作“轻侠为奸”。
虽然这些“侠奸”未必1定是官吏,但以官吏身份从事奸侠活动的案例,多不胜数。
汉末3国有许多级别不高的官吏,都从事“轻侠为奸”的强盗活动。
这群官匪,论官职不过县令、县丞;论吏职也不过苍头小吏,可能更类似“厕中秉烛”的厮奴。
但他们无1例外,都利用手中职权,大4从事强盗活动。这在《3国志》中数见不鲜,频繁出现。
孙坚是扬州吴郡富春县民,家中3代都是瓜农。到了孙坚这代,因为“武勇过人”,借着汉末乱世,通过军功走上仕途。1路官至长沙太守,封乌程侯。
然而孙坚这个封疆大吏,在发迹之始,完全是1副官匪的嘴脸,大量从事打家劫舍的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孙坚在熹平元年(172)便参与镇压会稽流贼,按其生年(155)计算,彼时正好是“上岸击贼,由是显闻”的第2年。换言之,孙坚自十8岁之后,就已经披上官服。
熹平元年。刺史臧旻列上功状,诏书除(孙)坚盐渎丞,数岁徙盱眙丞,又徙下邳丞。--《吴书孙破虏传》
按孙坚的官职名称,可知其基本都在徐州广陵与徐州下邳1带活动,即所谓的“淮泗地区”。实际光和末年(184)黄巾之乱以后,孙坚也确实是“聚众淮泗,得千余精兵”。
(孙)坚又募诸商旅及淮、泗精兵,合千许人。--《吴书孙破虏传》
可见孙坚这个瓜农子弟,在做了十余年小官儿之后,兜里已经颇为有钱。
然而县丞不过是文职佐官,连县令、县长的级别都够不到。孙坚在徐州是如何聚敛财富,乃至能够招募千余壮士的?
这个问题《孙破虏传》没有给出答案。但《妃嫔传》给出了答案。
按《吴夫人传》,孙坚在向吴氏求婚时,吴氏亲戚嫌弃孙坚“轻浮狡诈”,打算拒婚。
孙坚闻其才貌,欲娶之。吴氏亲戚嫌坚轻狡,将拒焉,(孙)坚甚以惭恨。--《吴书妃嫔传》
孙坚惭恨,准备对吴氏下毒手,惊得吴氏大呼“不要为我而自取灭门之祸。”最终在吴夫人的“大义凛然”之下,舍弃小我,成全大我,用自己的身子平息了孙坚的怒火。
(吴)夫人谓亲戚曰:“何爱1女以取祸乎?如有不遇,命也。”于是遂许为婚。--《吴书妃嫔传》
可见孙坚名为求婚,实是。
吴氏是吴郡钱塘的侨人,这种家庭按理在当地应该无甚势力,却依然公开鄙视孙坚,还骂其“轻狡”。
“轻狡”即强盗行径的代名词。比如在并州5原从事“剑客活动”的吕布,就因“轻狡”被王允鄙视。而在扬州巢湖聚众寇暴的山贼郑宝,也被淮南刘晔称作“轻侠彪悍,钞略为利”。
扬士多轻侠狡桀,有郑宝、张多、许乾之属……(刘)晔曰:“(郑)宝无法制,其众素以钞略为利。”--《魏书刘晔传》
可见“轻狡”实际就是强盗的另1种说法。
按照孙坚十8岁步入仕途的记载,他向吴氏求婚无疑是在出仕之后。也可见他在县丞任内,到底是在做些什么。
实际这种聚众寇暴、掠夺商队人户的行径,孙坚可谓“1以贯之”。甚至做到长沙太守(2千石)之后,孙坚还屡屡违抗朝廷节度,跨州郡进行军事活动,借“剿贼”的名目,多次将自己的魔爪伸到临近的0陵、桂阳两郡。导致当地郡守闻风色变,禁之不能止。
而孙坚则自诩“我是文盲,唯有以征伐为功。
越界攻讨,就算获罪于朝廷,我也问心无愧”。
(孙)坚答曰:“太守(指自己)无文德,以征伐为功,越界攻讨,以全异国。以此获罪,何愧海内乎?”--《吴录》
而实际情况,是孙坚经常借着“越界征讨”的名目,残害地方长官,比如荆州刺史王叡、南阳太守张咨,就是被孙坚邀杀。
可见孙坚这种“亦官亦匪”的行径,1如既往。他在3县县丞任上,大4抄掠,搞得淮泗地区风声鹤唳,连远在扬州吴郡钱塘的侨人吴氏,竟然都知道孙坚的恶名。
刘备在中平年间,曾参与镇压黄巾(184)与讨伐张纯(187)的行动,并因功受封安喜县尉。安喜县在冀州中山国,“县尉”就是军事佐官,与孙坚的“县丞”平级。
时张纯反叛,青州被诏,遣从事将兵讨纯。过平原,子平荐(刘)备于从事,遂与相随,遇贼于野……后以军功,为中山安喜尉。--《典略》
刘备发迹之前,在老家涿县,长期从事组织非法武装的活动,窝奸聚众,乃至“豪杰多附之”。麾下头号大将便是河东暴徒关羽,其团伙规模颇大,甚至吸引到中山国马商的重金资助。
(刘备)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等赀累千金,贩马周旋于涿郡,见而异之,乃多与之金财。--《蜀书先主传》
实际刘备参与镇压张纯(原中山国相),也无疑是受到了中山商人的邀请。
按战马为军事物资,马商与后世的盐枭1样,都是游走在黑白两道的势力。
刘备在安喜县尉任上,遭到督邮裁汰。
感到绝望的刘备,带着部曲闯入府衙,将督邮捆起来“杖2百”。
督邮以公事到县,先主求谒,不通,直入缚督邮,杖2百。--《蜀书先主传》
不用说,督邮1定死得透透了。
所以,犯下大案后,刘备便带着关张等人,弃官亡命。再度由官入匪。
可见刘备初次做官时,游侠习气依然不减,乃至凶横如此。
实际3十年后刘备入成都(214)时,大分金银,1口气赏了诸葛亮、法正、关羽、张飞4人1共2千斤黄铜、5千斤白银、两亿铜钱、4千匹蜀锦。令人瞠目结舌。
益州既平,赐诸葛亮、法正、飞及关羽金各5百斤,银千斤,钱5千万,锦千匹。--《蜀书张飞传》
分赃到了高潮,刘备甚至1度想把整个成都的良田全部收缴销赃。
这简直是标准的强盗行径。
益州既定,时议欲以成都中屋舍及城外园地桑田分赐诸将。--《云别传》
斯从是剡县豪强,虽然仅是县吏,连官儿都不是,但仗着有“山越”撑腰,在县中欺男霸女,鱼肉乡里,被称作“轻侠为奸”。实际就是利用县吏身份从事强盗活动。
县吏斯从,轻侠为奸。--《吴书贺齐传》
3国汉季的山越,不是指“山中的百越夷民”,而是指代为了躲避赋税徭役而藏在山中的百姓。山越为了生存,往往会成为地方豪强的附庸,最终沦为部曲或田客。
斯从这个奸吏,勾结山越,便可以成为亦官亦匪的大流氓。但不久之后,他的好日子到了头。另1个“官匪”贺齐来到剡县,与斯从发生了利益冲突,酿成砍杀。最终县长和县吏,竟然各自纠结武装,在县中公开火并。与梁山相似。
(贺)齐闻,大怒,便立斩(斯)从。(斯)从族党遂相纠合,众千馀人,举兵攻县。--《吴书贺齐传》
贺齐这个官匪,比斯从更加贪暴。他骄奢淫逸,富可敌国;服饰绮丽,僭拟王侯。至于贺齐的钱财是来自何处,也就不言而喻了。
(吕)范与贺齐,奢丽夸绮,服饰僣拟王者。--《江表传》
除了上述案例之外,《3国志》中对这种“低级官匪”的记载还有更多。比如高密孙氏、胶东公沙卢,“人客数犯法”,实际都是强盗性质的奸吏。
这种人物在彼时应该是极为普遍,且大多数是通过军功进入仕途的地方豪强头子(诸如刘备、孙坚),他们身上的流氓习气,其实是很难改变的。
下1章咱们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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