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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不动如山(四)(1 / 2)

景王车马再快,也架不住人多。又带着娇娇郡主,走走停停不说,又在历城留了几日,算来路上花费的时日倒比在峄城时还要多。

这期间宇文渡一直想找个合适的时机单独同小芙说两句话。

可惜小芙已经不是从前的小芙了,她有大名有国姓,她是能踩着他的鼻子跳舞的光献郡主。

她精得要命,每次自己去找她,她身边要么围着一堆人,要么就跟在景王身边,他没有一点儿机会能同她说上话。

唯一一次瞧准了她吃饱了一个人出来散步,刚走近了,那脸上贴银的侍卫不知道从哪儿窜出来了。

这小子,仗着有景王下的令,见天儿守在小芙身边。

说不定她洗澡时候他还能听见水声!

宇文渡想起来就气得牙痒痒,干脆同他打了一架。

若是照以往,宇文渡没有把握能打得过藏锋。可打着打着他踢了一记扫堂腿,藏锋便摔在地上了。

宇文渡正纳闷藏锋怎么变得这样菜,可不远处的萧扶光碰巧看到这一幕,冲他们招了招手。

宇文渡巴不得能近她身。

藏锋骨碌一下从地上爬起来,又一瘸一拐地走了过去。

萧扶光坐在河边一块太湖石上,一手遮阳,手背泛着玉白光,另一手撑在身侧,隐在紫衫罗裙中。

“小…”

另一个“芙”字儿还没迸出口,宇文渡便见萧扶光一记凌厉眼刀刺了过来。

她又那样了,跟摄政

王一样,瞧人时先用下眼睑扫你一圈儿。

从前是傲娇,现在是理所应当的郡主排场。

这让宇文渡有些顶不住,明明小芙以前不是这样的,虽然也是一副下巴翘到天上的模样,可只要自己去找她,她就会出来,跑得飞快。

如今她再也不会跑向他了,反倒是他,要走过去,要跪下,要看着她的鞋面上缀的金银坷垃说恭敬话。

太难受了。

可这还不够。

她压根就没看他,反倒是问那小子:“藏锋,你从纪家那晚就不对劲儿,你腿怎么了?”

藏锋摇了摇头:“没什么。”

宇文渡气得拳头拧了起来——他还以为这狗东西是个哑巴来着,敢情他不屑同自己说话?

哪知萧扶光又道:“把你裤腿撩起来给我瞧瞧。”

宇文渡忍不了了。

“男女有别,光天化日之下你怎能瞧男人的腿?!”宇文渡大声说,“别说是郡主,你就是公主也不行!”

“小将军说话要慎重,别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萧扶光看着他,眉头压了下来。

宇文渡顿时卡了壳——他从前上山去找她,走得太远太累,常常到了她家就更衣换鞋嘛。那会儿小芙娘还在世,还送过他一双靴…

想起她娘,宇文渡既羞又愧,简直没脸面对她。

就在这个时候,藏锋已经撩起了裤腿,露出了一截穿了黑毛裤的小腿。

“怎么弄的?”萧扶光倒吸一口凉气,“

像是什么野兽咬的。”

藏锋点头:“郡主说要我带那姑娘先走,我半路就被鬣狗咬了一口。”

萧扶光也不嫌弃毛裤,细看了看,说:“还好没伤着筋骨,也已经长出新肉了。记得每天敷药…”

宇文渡气得心口发堵,想揪着藏锋的衣领子打一顿,却也知道他受了伤,自己胜之不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