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男知青围在一块低声议论,女宿舍门口,女知青们也在小声谈论宋娇娇、袁小雅、陈东泽三人被带去派出所的事儿,她们看到陈东泽回来,却没见着袁小雅和宋娇娇的身影,一个个禁不住在心里排斥袁小雅两个。
——被带去派出所,今个如果回不来,就说明犯事是真。
日后要是和两个有前科的人生活在一个知青院,这得多膈应啊?!
“宋娇娇和袁小雅成日窃窃私语,我那会便觉得她们在商量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现在看来,两人确实做了什么,不然,派出所的同志不会把她们先后带走。”
“是啊,派出所的同志可不会随便抓人。”
“这话有点不好听,人家是被带去派出所,可不是被戴上手铐抓走。”
“不都一样?”
“哪里一样?被带去派出所,相当于是传唤去问话,是嫌疑人,而直接被戴上手铐抓走,我觉得这八成已经定性,说明两人犯事基本属实。”
在出声谈论宋娇娇、袁小雅的几个女知青中,有一人始终没开口,她眼睑低垂,让人看不出她眸中的情绪。
犯事?
杨荷在心里来来回回念叨着“犯事”两字。
好吧,无需多说,这始终没开口的女知青,正是迫不得已嫁给二狗子的杨知青,即杨荷。
她恨,恨那个把她推进河中的人,趁着她不注意,猛不丁从背后推她一把,致使她坠入约莫两米深的河水中。
最终害她不得不嫁给一个家里穷得响叮当,只有个老娘的二流子。
袁小雅怀疑推她的人是袁小雅,奈何她没有证据,加之袁小雅的家世不简单,让她不敢轻易去派出所报案。
是的,她不敢。
一方面是没证据,怕被袁小雅报复。
另一方面则是她不想被人指指点点,不想活在唾沫星子里。
所以,杨荷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
其实说起来,要不是心有奢望,这位杨知青或许能避开被算计。
事情是这样的,那日傍晚用过晚饭,杨荷在她铺盖
过于高兴,没留意字体,且为免被旁人发现,随手把那个纸条撕碎,又假意去上茅厕,将纸屑丢进茅坑。
简单点说,杨荷亲手毁了证据。
来到河边,左等右等,不见陈东泽的身影。
一时间无聊,杨荷坐到河边,望着河水想着心事,不自主就入了神。
然后,便发生她被人推入河中的事儿。
由于是旱鸭子,杨荷在河里挣扎,起起伏伏没少呛水。
察觉有人救自己,顾不得多想,像是抓住救命稻草,直往对方身上靠拢,以至于衣服在水下被撕破都不知道。
时间虽是傍晚,但天还亮着。
就这么巧,在她被救上岸的时候,村里几个妇女意外瞧见,于是毫无悬念,当晚有关她的流言蜚语便传开。
杨荷第二天有找陈东泽,问对方既然约她在河边见面为何不出现,结果被告知所谓的“河边见面”是根本没有的事儿。
直至那一刻,杨荷方知自己被算计。
因为她很清楚,以陈东泽的为人,不可能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