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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章 四家联合(2 / 2)

杜朝阳看着雪莉,雪莉能问出来这样的话,恐怕至少说明她是感兴趣的。

既然雪莉感兴趣,就有进一步推进的可能,于是杜朝阳说:

“真正缓和,你的渠道里可以卖他们的产品,他们的渠道里可以卖你们的产品!

或者说,两家的渠道合并成一家,甚至干脆使用一种联合商标......”

还没等杜朝阳说完,丹尼已经连连摇头:

“朝阳,你恐怕想的太简单了,真要这样,恐怕也不是两家的事情了!”

杜朝阳当然明白,这不会是两家的事情,因为还会牵扯到王兰奇和李老板。

这他很清楚,丹尼的意思,恐怕是指要四家同时同意才有可能。

现在话说到这份上,杜朝阳反而不急了,慢悠悠地说:

“我觉得,别人怎么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自己怎么想!

至少你们要先想清楚,你们是否愿意这样做,是否愿意接受这种局面!”

雪莉认真在想杜朝阳的提议,她觉得杜朝阳讲的很对,重要的是自己要先想明白。

在杜朝阳看来,这四家如果都是这样想的,那么就成功了一半。

如果有其中一家不希望这样,恐怕这件事情也很难做成。

对于雪莉来讲,不就是担心把联合产品拿到美国李氏,抢了你的生意吗?

解决这种担心,你们的想法难道不是把人家的联合产品,拿来你这里吗?

既然这样,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完全可以跟美国李氏一起合作,合作一种可以同时在两家买的产品。

最开始,可以做一个四家联合商标,发展一段时间,甚至所谓的联合商标都可以不要。

直接在两家销售渠道上销售四种产品。

只不过是分成问题吗?国内两家想占用美国两家的渠道,自然要付租金。

同样的道理,你雪莉的产品在人家美国李氏的销售渠道里,那么你一样也要付租金。

美国李氏也一样。

在杜朝阳看来,完全有这种可能,但前提是,大家都愿意这样做。

其实,对于每一家,又何尝不是同时拓宽了销售渠道呢?

在一个渠道上有四类产品,何尝又不是方便了客人的选择?

现在都已经互联网时代了,这种老的营销渠道,恐怕总有一天也会被淘汰,何必抱着不放?

即使杜朝阳有这样的思想,但他也很清楚,光他自己的想法没有用,还要四家同时想这样做。

跟陈杰的接触过程中,他已经体会到了陈杰已经具备这样的思想。

如果雪莉和丹尼也有类似想法,恐怕想办法说服王兰奇才有意义。

你们两个都犹疑不定,去说服王兰奇能有什么作用?

杜朝阳的话,显然问到了雪莉和丹尼的心理,两人都在扪心自问,他们的想法到底是什么?

杜朝阳讲的这种做法很彻底,也不一定不可行,可是两人都在犹豫,是否应该接受。

至少在雪莉看来,他们想把王兰奇和美国李氏的联合产品拿来为我所用,就是这种思想。

这种思想错吗?一定不是错误的,但是真要这样做,恐怕并不会很容易。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