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第一千八百三十章 混沌避难所(1 / 2)

“真是久违了。”打量着这片似无边无际的熔浆大海,我发出感叹。

的确是久违了,要是在这里呆久了的话,那赤红色的咆哮熔浆,说不定会让人得红眼病。

当然,其实最大的感叹,还是对大菠萝,大魔神迪亚波罗的力量的惊叹和恐惧。

这样一个熔浆世界,居然是它硬生生撕裂创造出来的?

以我现在准世界之力境界的水平,连怎么创造一片固定空间都不知道,魔神等级的大菠萝,却已经能做到这种程度了。

这就像一个在山上生活,无拘无束的玩着人猿泰山的野人,第一次知道住所的概念,对方却已经建造高楼大厦住进去了一样。

科技和智商水平,完全不在一个等级,而换算到这里,可以认为,我现在的力量,和大神魔相比,简直就是深山野人和太空堡垒一样的差距。

先不谈三魔神如何?我们来谈谈四魔王,四魔王……呃,四魔王嘛……大概就是深山野人和未来战士的区别吧。

喂喂喂,话说我为什么老一个劲的打击自己呀?这时候不是应该燃烧起熊熊的好胜心,像那些龙霸天,龙傲天一样,大声宣誓,将来有一天,我一定会打败四魔王,让三魔神成为自己的马夫奴隶,最后征服整个宇宙的所有美女,建立统一大后宫教。

最后一个愿望是不需要的呀混蛋!!!

够了,我已经厌恶自我吐槽了,出发吧。

总而言之,火焰之河是一个能打击人的地方,任何人第一次来到这里,都会深深意识到自己和三魔神的差距,越是强大的冒险者,越能感受到,那些普通的心境冒险者,反而不知道开创这样一片巨大的空间有多困难,这对他们来说还太遥远,遥远的没办法想象。

踏着咝咝冒烟的滚烫熔岩地表,我们前进了一段路程,立刻就得到了热情好客的原住民夹道欢迎。

一群速度贼快的邪魔之王,这是巴罗格的最终进化体,实力非同小可,看它们那鬼畜一般的红色有角三倍速就知道了。

这样让人凌乱的一群鬼畜邪魔之王,用它们那火红色的,宛如健美教练一般的巨大身躯,快速逼近,将我们团团围了起来,二话不说就吐出了一口浓痰。

好吧,其实是地狱之火。

第一次来到群魔堡垒的冒险者,都会被前辈叮嘱,在这里,有两种装备是绝对必须准备的。

第一是抗闪电装备,这是为了应付神罚之城那段路程,无需质疑。

第二呢,就是抗火装备了,需要抗火装备的原因和这些家伙脱不了关系,从巴罗格到邪魔之王,都有喷吐地狱之火的能力,而且这货还不是一只两只,一群往往十几只,几十只,这地狱之火喷起来,那是漫山遍野,可能每个冒险者都不得不承受好几道地狱之火的煎熬。

如果没有一套坚挺的抗火装备,哪怕是圣骑士也扛不住这样的攻击。

我到是没什么所谓,虽然也装备了抗火装备,而且不用像神罚之城那样,还不能是金属材质的,大大有损本德鲁伊高大威猛的形象。

最重要的是,这些地狱之火,远远比神罚之城的闪电更好躲,别看它们把我围住了,其实没用的,以本德鲁伊的实力,只要轻轻一跳……

不屑的笑哼了一声,我假装是一个真正的绝世高手,闭着双眼,脚尖轻轻一踮,潇洒的跳上了数十米高空,然后挥舞着一百零八颗珠子串成的天舞宝轮,打算先剥夺这些家伙的五感再说。

谁要他喵的再和我提及版权的问题,我就先剥夺了他的五感,吼吼!

就在我准备大杀器的时候,这些邪魔之王停下喷火,把头一抬,猩红的邪恶眼珠,齐齐盯着滞留在半空中的我,盯的我毛骨悚然。

有股不详的预感,但是这群蠢货又能对我造成什么伤害呢?我可是即将要告别战场,回老家和等候多年的未婚妻结婚的人,已经不需要再害怕什么了,哪怕是准悲剧帝的预感,也不会那么轻易应验的,是吧,亲爱的(掏出未婚妻的相片深情看了一眼),啊哈哈哈~~~

笑容到了最后,变得十分苍白。

因为这些抬起头的邪魔之王,再次口中喷出地狱之火,数十道地狱之火集中在一起,变成了一道巨大的火龙卷,向我席卷而来。

雅典娜之惊叹啊!!!!!!

在那电光火石之间,熊熊烈火照亮我的惊讶面庞,内心之中,不禁又想起了可亲可敬的卡夏老师,在临终之前对我千叮万嘱过的一句话:不到必要时刻,千万不要让自己的双脚离开地面,这意味着你把一半的敏捷送给了敌人。

卡夏老师,对不起,我错了。

这一刻,我流下了懊悔的泪水,如果不是当初我怂恿她去采蜜,她就不会被马蜂蛰倒,不被蛰倒,就不会丧命,我在后山辛辛苦苦养了好几年的一窝马蜂,可是足足死了十几只呀,生命竟然是如此的脆弱。

就在千钧一发之间,一道雪白色的身影闪过,回过神来,我已经稳稳的被小雪叼在嘴里,那道火龙卷扑了个空。

哈哈,小雪,干的好,不愧是我忠诚而强大的宠物。

只不过……好像有点不对劲呀,这时候,我不是应该威风凛凛的坐在小雪的背上,露出一副风轻云淡,早有预料的笑容吗?为什么是被叼在嘴里,手舞足蹈像个笨蛋?主角的形象何在?

难道说……导演已经放弃了我,打算让小雪做主角了?

在莫名的主角危机驱使中,我们飞快的干掉这群不成气候的邪魔之王,继续向前进发。

在这里,我得小心点,不能做太出风头的事情,不比神罚之城,在神罚之城,冒险者都是匆匆经过,想要快点离开,不做无谓的纠缠,所以我才能在那里兴风作浪。

火焰之河,可是不少冒险队伍的历练之地,如果不想暴露身份,惊世骇俗的话,就得悠着点,在刷经验的同时尽量避开人多的区域。

因此,带着五只鬼狼,我们左闪右躲,专门找偏僻的,怪物难缠的地方钻,走了大半天后,都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了。

事实上,从未知道过……

管他呢,反正能刷到经验就成,大菠萝什么的,我一点也不在乎,真的一点也不在乎……

于是,在这片陌生的区域,我继续了自己的刷怪之旅,火焰之河的怪物虽然质量不如神罚之城,但是胜在数量够多。

况且,这里的怪物都是最终体,像什么邪魔之王呀,深渊恶魔呀,怪诞魔呀,暴风施术者之类的,经验比它们之前的形态多了不少。

经过我精密的计算,在这里刷怪,虽然爆落率不如神罚之城的一成,但是经验却是超过了三倍。

咦,一成和三倍?这样一算,我还是吃亏了?

在火焰之河的第三天,我终于凑齐了最后一丝经验,成功的获得了久违的金色光芒笼罩。

不容易呀。

我感动了,多久没有好好享受过这样的金光沐浴了?

五十九级了!

离当初定好的两个月时间,还有一个月又七八天的样子,按照现在这个速度,我大概再有个二十天左右,就能再升一级,足足能提前七八天完成任务!

扳着手指头一数,我当时就眉开眼笑了,这个任务并不难嘛。

法律已经阻止不了本德鲁伊了!

冒着熊熊的野心自信之火,我看时间充裕,便动起了小心思。

想想看呀,我,一个去过第三世界的冒险者,一个准世界之力境界的强者,还没见过大菠萝长得什么样呢,这是何等可悲的事情。

对了,还有小墨童鞋也是,亏我用的这把剑还叫搞基的墨菲斯托之剑,结果主人却一点也不像是墨菲斯托的粉丝,竟然从未去捧场过。

仔细一想,真正打倒过的,也就只有督瑞尔,巴尔以及贝利尔和贝利尔。

简直就像一路被保送没有经历过中考和高考的大学生一样,总觉得人生少了一点什么,心里遗憾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