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回家的时候,药铺正处于停业中。
门被掩着,里面叮叮咚咚响个不停,老远就能听见——松垮的房檐也跟着震颤,簇簇灰土从头顶沙漏般流帘子。
罗兰从公共市场带了一小沓用细绳捆着的牛奶,雅姆爱吃的豆荚和小番茄,叔叔常喝的雪莉酒(不过为了庆祝,罗兰去正经店铺里买了几瓶更贵的,整瓶的,威士忌、雪莉和他压根不懂的红酒。)
(据说有了年份,也是个好年份,但他喝不出太大区别——但倘若清楚钱上的不同,就能喝出区别了。)
正厅面对着货架和柜台。
一进门,罗兰就看见个屁股撅着,在药柜下翻翻找找。
抽屉拉出来许多。
罗兰蹑手蹑脚,悄悄溜过去,看见老柯林斯正跪在地上,伸手从药柜地下的缝中够着什么。
他默默把东西换到一只手,然后,轻轻拉开他头顶的那只抽屉。
半分钟后。
钥匙找着了。
喘着粗气起身的老家伙使劲抬头,脑袋给了抽屉一个勇敢无畏的撞击。
一声哎呦。
一声响亮的‘嘭’——!
楼梯上传来匆忙的脚步声。雅姆·琼斯敛着毯子,里面的睡衣加罩衫严严实实——她第一眼就看见了罗兰。
“你回来了!”
老柯林斯揉着脑袋,骂骂咧咧。
“我给你带了番茄和豆荚,雅姆。还给叔叔买了几瓶酒。”
老柯林斯把抽屉一个个推进去,按着头顶,阴阳怪气:“喝了头就不疼,是不是。”
雅姆斜了他一眼,忙接过罗兰手里的口袋放下,两只手在他脸蛋、脖子、肩膀和腰来回来去地检查——好像他晚回来些日子,就要丢点什么零件。
“你如果再和谁打架,让我发现了淤青,你就别回家。”
“…有人说我在大街上活不下去的。”
雅姆·琼斯捏捏他的鼻子:“你这样的脸,在哪里都活得下去。”
“我还是想回家。”
“是呀是呀,没人不让你回家,只要你老实,别干那捣蛋的事。”
一旁的普休·柯林斯就只能杵着胯,干巴巴看着‘母子’二人叙旧。
这好像是我的家吧?
…………
……
“什么?”
借着雅姆洗衣服的时间,柯林斯勒令他的叔叔到二楼给他报告一下近期发生的情况——瞧,他现在可有人撑腰了,都敢用‘勒令’和‘报告’。
可一到二层,罗兰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他床上多了条被子。
衣架上挂着雅姆的外套。
多了个枕头。
“…你没回来,我就先让她睡你的房间。咳,没关系,你可以睡在一层的药柜旁边…”坐在椅子上玩手指头的老男人这样说。
就是死活不正眼看罗兰。
“…我并不在乎睡在什么地方,叔叔。”
这不是问题的关键。
「这么多天了。」
「千里迢迢就为了找个室友。」
罗兰也是这样想的。
这俩人有点奇怪——信里明明都热烈的说什么:
‘万物之父!我多么想让您瞧瞧我那赤裸而真诚的灵魂!’
‘来吧!我同意了!如果您真不嫌弃,愿意像骑士带走您的宝剑!’结果见了面,回了家。
‘您好,柯林斯先生。’
‘哦,日安,琼斯女士。’
罗兰不知道该说什么。
如果他多说,就不免有逼迫雅姆·琼斯的嫌疑;
如果他当做什么都看不见,恐怕很快,雅姆就该产生‘愧疚’,告诉他,不该白住他人的房子,要找个工作,然后搬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