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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猎兔杀狼(1 / 2)

林书瑶搀扶着沈清絮,两个人不敢走太远。

这里有太多的未知,荒郊野岭之地,冬季猎物极少,谁知有没有豺狼虎豹外出觅食。

高大的树木被白雪裹住,虽无枝叶却也银装素裹。

沈清絮和林书瑶两个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雪地上,谁也不知踩在脚下的究竟是什么。

冬日山林基本没有果腹之物,想要找到吃的,两个人就必须冒险找到动物的巢穴。

不然她们就是找破天,也找不到任何东西。

幸好在冬天大部分凶兽都已经冬眠,沈清絮仔细观察着地上的雪脚印,其中便有她熟悉的兔子脚印。

两个人顺着印迹走着,凡是走一段路,沈清絮就会用自己手中那把短刀在树上留下个记号。

许是老天长眼,天无绝人之路,沈清絮和林书瑶如愿找到了兔子的洞穴。

里面大小兔子一共八只。

它们窝在洞中,面对忽然出现的两个人类,不知所措。

林书瑶看到那几只半大兔子,应该还没成年,想到后面所要做的,有些于心不忍,但她不能圣母心泛滥,一想到她们不知道要在这崖底待上多少天。

若是她现在心软放跑了它们,等到明日过后,她和沈清絮依然会因为食物短缺而活不下去。

再加上狡兔三窟,现在放跑了,她们之后可不好再找了。

“清絮,都抓了吧。”林书瑶有些犹豫说完这话。

沈清絮也狠了狠心,用那把断刀,将那八只兔子全都送走了。

两个人拎着八只血淋淋的兔子便要原路返回。

这时,林书瑶却眼尖的看到,她们的前方出现了两只狼。

狼,群居动物。

这里出现了两只,就说明这附近还有更多只!

沈清絮看了看手中的兔子,定然是这兔子的血腥气将这些狼引来的。

“书瑶你带着兔子先走,我来给你断后。”沈清絮将自己的披风解了下来,将她和林书瑶手中的兔子装进去之后便打了个结。

林书瑶拎着披风,向后跑去。

现在不是扭捏的时候。

听老人说狼怕火。

她现在留在这里也只是会给沈清絮添乱,倒不如现在离开去弄几个火把!如此才能帮到沈清絮!

见林书瑶离开,沈清絮松了一口气。

不等双狼有所动作,她握着弯刀便冲了上去。

虽然龚夫子还没有教过她们刀法。

但是龚夫子说了,必要的时候刀剑是一家!

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