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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7章 去杜奥蒙山(2 / 2)

阿洛维斯很清楚自己的使命,拼杀是次要的,关键时刻当然还是保命要紧。

不过他看到了罗斯骑兵,冲锋、厮杀,乃至现在有条不紊得搞抽签,他们各方面均表现得训练有素,恐怕他们与勃艮第人战斗,只要兵力相似一定占据优势。和他们并肩作战估计每一次都会轻松取胜,遇到危机的可能性不大。

自己的主要任务依旧是带路,尤其是骑兵队向凡尔登方向进军,途中势必要经过很多效忠梅茨伯爵的骑士领地。

至于当地的骑士是否存活,这就不好说了。

估计一如军队途径的奥恩河山口的萧瑟景象,当地的几个村庄空空荡荡,连

村民都逃之夭夭了,想必处于圣马丁山与杜奥蒙山之间平原区的一众骑士,不是跟着梅茨伯爵远征而死,就是感觉大事不妙举家逃命。

但也可能有骑士带着扈从战士、民兵坚决守卫骑士领,是否会遇到这种保卫家园的小势力,如若遇到是否开战将之灭亡,这都是一个问题。

阿洛维斯心里有数,他可没工夫指引罗斯骑兵在整个山区夹缝中的平原区里巡视,而是计划沿着罗马古道直奔杜奥蒙山的山口。

终于,牛角号再度吹响,集结完毕的罗斯军在留下一小片依旧规整的营地后,逆着他们昨日冲杀的方向,再一次冲进泉源山谷,又一次轻而易举地绕过了圣马丁山。

现在呈现在大家面前的正是梅茨伯国的西部平原,在他们的正西方就是大地之上明显的墨绿色凸起。

西方的山丘有着非常简单干脆的名字——伟大之山。

杜奥蒙山,如今以拉丁字母标注为dovaovnt,这个“dova”来自古代凯尔特语,山的名字就是继承自遥远的时代的说法。该词汇的词根,与罗斯人等一众北方人崇拜的托尔神是同一个,它出自古印欧人对雷电与天空隆隆作响的崇拜,再引申出“伟大”“光荣”等一系列的意思。

不过,杜奥蒙山只是马斯河上游一系列褶皱山峦的一个,由于山丘之东是一片宽度达到四十公里的水草丰美的平原区,使得该地

域非常适合农耕,在任何时代就是极佳的生活空间。

它如此丰饶,同样也成了战乱凭仍之地。

于是在通过泉源山谷后,罗斯骑兵队立刻分裂成两部。

带着回去报信任务的五十多个兄弟,值得带着关键的缴获品之欧塞尔伯国的旗帜,以及菲斯克以烧焦木枝写在粗制纸张上简短的亲笔信,带上缴获的战马,继续沿着他们进军之路原路返回。这些兄弟一定会再度途径奥恩河上木桥与科维尔修道院,他们被菲斯克特别命令,所谓科维尔修道院已经是我们的同盟者,骚扰当地修士的行为将导致惩罚。

去骚扰那些女修士?一想到那是一群法兰克人的女祭司,战士们发自内心的不想和那些奇怪的女人打交道。五十余骑轻装前进,一溜烟的功夫,他们的身影就渐渐暗淡于春季疯长的青草中。

与此同时,削减了10兵力的罗斯骑兵,他们在空旷的平原上向着西北方向前进,所谓尽快抵达罗马古道,再排好队在这条沙石路上快步前进。

因为大家都觉得所谓杜奥蒙山明明就在不远处,哪怕是战马以很舒服的步伐,全队也可在今日直接抵达那个大山口。

一来望山跑死马,二来也是低估了这片平原区是真正的水网密布。

骑兵的速度因地形问题频遭限制,以至于队伍不得不在今日多次直接涉水过小溪,他们还没有找到罗马古道,马腹部的鬃毛竟始

终维持湿漉。

骑兵队的确是不断逼近杜奥蒙山的,不过就算找到了大山口,难道全军要在傍晚冲进去,要冒着巨大风险于夜间冲进凡尔登?

大家仅仅知道有凡尔登这个地名,它是怎样的市镇,当地的驻军是一千人还是两千人,仅从有限的情报得不出更多有价值信息。

最关键的是,罗斯骑兵并没有夜战的经验。

罗斯全军各部队也都没有夜晚作战之经验,至多是罗斯王总是积极组织夜间防御,所谓扎营之际在营地外围布置岗哨,乃至在更远一切的位置布置暗哨。与其说这是为夜战做准备,不妨说是担忧敌人在夜间偷袭。

一旦夜幕降临就该睡觉,所谓人员可以忍受困顿继续抹黑进军乃至战斗,战马除了拥有快速行动、载运更多战备物资外,其他方面可不如人员皮实。

战马最需要休息,就算大家的坐骑可是跨越了大半个“已知世界”的突厥马,它们一定要好好休息。就算士兵啃食粗糙干粮,饲喂战马的也必须是准备好的燕麦,再辅以本地随处可见的青草。

甚至!是与杂草共生于农田的燕麦和小麦。

现在天色已经有些暗淡,是时候找寻一个好地方扎营了。

军队找寻到一处废弃的村庄,又在其中找到了较大的建筑。非常奇妙的是,整个村庄还留着一些值钱的细软,譬如一些陶盆是完好的。

战士们太想吃上一顿热腾腾的煮麦子了,于

是利用奇迹般缴获的陶盆,从最近的小溪里取水。

夕阳之下已是炊烟袅袅,一个被废弃的骑士庄园,现在聚集着数百名罗斯骑兵,它突然又恢复了活力。

该村庄不仅有很多空地,还有酷似能集训民兵的空场。

村庄正北方有一条较大河流,河面又有一条全新的石墩木桥。

仔细看!过了这木桥后就能看到沙土路!夕阳下,沙土路两侧的荒草毛茸茸,道路颇为笔直,怎么看都是人为精心修造,再注意它的延伸方向,如果说这不是大家急需寻找的罗马古道又是什么路呢?

天色渐渐暗淡,大量解开鞍具的战马,被它们的主人牵着走进“荒地”。

那些出身伊尔门湖畔庄园首领家族的战士,他们参与罗斯王发动的远征即是履行义务,也是为了自己此生的荣誉,与家族未来于罗斯王国内的辉煌地位。可他们的本质也是出身于农庄的贵族,如果分不清什么是麦子什么是杂草就太蠢了。

他们愕然发现自己漫步的荒地实则是农田,看似荒草的存在其实的燕麦。燕麦苗、小麦苗与黑麦苗,它们与真正的杂草混在一起,且不同麦苗也是分片集中出现的。

一想到他们背靠的就是一座荒废村庄,一切都想通了。

战士甚至可以分析出农田的适合抛荒的,定然是去年秋收后,整个村子就被放弃掉了。

至于本地的领主为何连家宅都放弃了,说不定正如那些传

言描述的——梅茨伯爵带着他麾下的下贵族,都参加远征并悉数战死了。

主人如此,留在故乡的农民见到梅茨城去年滔天大火后岂能不逃?

果真如此,也解释了为何这个废弃庄园还有大量的陶制炊具遗留,实在因为这些东西太沉了不好带。

至于村民去了何方,估计就是沿着罗马古道去了杜奥蒙山的大山口……

毕竟那是庄稼,比起吃荒草,战马更喜欢吃麦苗。感觉坐骑吃得差不多了,战士将之牵回营地,再继续饲喂口袋里预备的燕麦。

战马吃生燕麦的同时,战士还向这些饲料里加一些盐。

这时,负责煮麦子的兄弟正好提供已经基本做好的麦粥,哪怕它仅仅是煮熟的燕麦粒,再扔进去一些干硬似木头的黑面面包干,最后熬出成一坨颗粒感十足的咸味糊糊。

说实话它的卖相很糟糕,好在夕阳暗淡,碗里黑黢黢的食物也不至于很难看。有热饭吃就不错了!而且,这恐怕是大家在进入所谓杜奥蒙山之大山口前,吃到的最后一顿热饭。

至于明日如何?一切都是未知数。

很多人已经做好迎接一场大战的心理准备,所谓大家距离山丘已经很近,找到罗马古道后,剩下的工作就是明早开始的长驱直入。

通过山口进入所谓凡尔登市镇,由于不知对方虚实,最简单暴力的方法就是默认他者都是敌人,见人就拼杀自不用多说。

想通了这些,安顿

下来的战士们反而睡得非常安心。

罗斯骑兵选中的宿营地自然有它的名字,不过这片平原区被很多小型骑士领瓜分,阿洛维斯可没有功夫去记住一些几乎没有交集的小骑士的家族名号。

阿洛维斯忘记了这个庄园的名字,但也无关紧要。

这实则是加尔西(garcicu,今梅茨城西的jarny市镇)家族庄园,老加尔西自墨洛温王朝末期获封骑士,其家族便世袭骑士。如今的加尔西骑士效忠梅茨伯爵,自然奉命带着自己领地的军队追随伯爵奔向东方。

这一代的加尔西骑士是父子上阵,如果父子二人都阵亡了,家族会因绝嗣崩溃。只要这对父子活到内战结束,哪怕故乡化作一片废墟,还是有机会复兴家族庄园。

不过留在庄园的人们不是傻子,伯爵命令之下,本庄园的适龄男子都参军了,剩下的人们不会坐以待毙,他们跟着从梅茨城方向逃亡来的村民,一起构成更大规模的难民潮冲向杜奥蒙山的大山口。

可以说这个小平原的聪明人都带着细软拖家带口西逃了。逃入山林的人们也坚决藏起来,只等待山下的村庄恢复生机了,他们再走出山林回归正常生活。

理论上罗斯骑兵在这片平原区,凡是途径大大小小的村庄是见不到活人的,牲畜与家禽更是难觅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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