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情况你不了解的……”
岳青歌摆摆手,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张青春还要说话,突然响起敲门声。
“进来!”
岳青歌说道。
书记办公室房门被推开,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魏山含笑走了进来。
“书记!”
见张青春也在,魏山也向他点头致意。
“哦,是老魏啊,请坐请坐!”
岳青歌换上笑脸,在办公桌后站起身来,倒也没有礼让他和张青春去待客沙发区落座。对班子里的同志,不必太客气。
太客气了,反倒显得有些见外。
这些小技巧,国家部委出身的岳青歌,拿捏得那是相当到位的。
“书记,有个情况,要向你汇报!”
魏山落座之后,也不客套,直截了当地说道。
“你说!”
岳青歌一边给他递烟一边随口问道。
魏山接过烟,将手里的几张稿纸双手递给岳青歌。
“书记,这是静江日报社的记者,给我们发过来的两篇文章清样。一篇是打算在静江日报公开发表的,还有一份则是打算发在内参上。”
“日报社那边,征求我们市里的意见。”
“哦?”
岳青歌接了过去。
省报发文报道地方上的情况,对于宣传部门,要算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成果。当然,要是能在中央权威媒体上发表文章,那就更加了不得了。
结果只瞄了两眼,青歌书记的眉头便不由得蹙了起来。
这居然是写“向凤娇案”的。
并且用的是极其正面和肯定的语气。
《静江日报》的这位记者,对罗平县公安局这次的定性,非常赞赏,甚至用比较夸张的语言描述说,“向凤娇案”的定性,是划时代的,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里程碑似的意义。
对于今后各地认定类似案件的“正当防卫”,有着十分重要的“判例”作用。
在我国司法界,并不沿用“判例”这种模式,但典型案例,同样有着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这位记者的用词虽然略带夸张,但也不算离谱,还是很有几分道理的。
对于堂堂省报记者来说,地方上发生了一起“命案”,不算什么新闻。党报一般不会刊登这样的稿件。
但退伍女兵杀了流氓地痞,那就是“新闻”了。
有资格上省报。
加上罗平县公安局这个“史无前例”的定性,那就更加具备新闻的轰动效应。
也难怪这位记者会按捺不住兴奋之情,用了略带夸张的描述手法。
罗平县公安局,这是开了先河啊。
不过《静江日报》这么夸奖罗平县公安局,夸奖卫江南,就不是青歌书记喜闻乐见的了。
案子才发生几天,不但把人给放了,连新闻稿都已经出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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