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
初之心松了一口气,顺着男人的力道,站直了身体。
对方先是一阵沉默,似乎正在长久的注视着她,而后才用很轻,却足够清晰的声音在她耳畔道:“喜欢iss乐队?”
“对啊!”
初之心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装出正常人的样子,“iss乐队算是我的摇滚启蒙乐队,从此之后我便不可自拔的爱上了英伦摇滚,不瞒你说......我还东施效颦的组建过一个乐队呢!”
“我知道。”
男人淡淡的说道:“我认得你,甚至还是你的粉丝。”
“真的吗?”
初之心有些意外。
她组乐队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即便当时很火,过了这么多年,也是‘销声匿迹’,恐怕早已没有人记得。
而现在......居然还能碰到她的粉丝?
“你们乐队的每一首歌,我都耳熟能详,可以全部唱完。”
“那......那真是挺难得呢!”
初之心有些尴尬的别了别耳畔的落发。
不知道为什么,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从前自信洒脱的自己,竟然有点自卑了。
想想自己背着吉他,在舞台上光鲜亮丽的样子,再想想现在,一个瞎子,连走路都走不稳,真的无颜面对这样长情的粉丝。
说话间,几个年轻人蹦起来,又撞到了初之心,男人再一次将初之心护在怀中。
“这里人太多了,搞不好这群年轻人待会儿还要玩开火车或者死墙,太危险了,你还是跟我去二楼的区域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