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中队:山林特产的研究,比如香菇种植、林木开采,植树造林等。
产业中队:根据各自的禀赋,调整队办产业的侧重,协调各村多余劳力,一起聚集生产。
然后产业中队是要划分成各个小队,要占股,要有拍板权利,并且是一个乡镇内,所有产业,所有队一起分配股份。
有赚大家一起赚,没得赚那就一起亏本。
不得退,只能关停。
意思就是,你要么一起拼命干到公司上市,要么一起完蛋,再要么及时止损,放弃与其他生产大队的竞争。
这样一来,你就算没有干活,年终也能分红。
当然,为了减少个人的分红问题,采用的是户分。
并且每十年,根据新独立出来的在籍户总数进行股权再分配。
生产大队一直保持一般占股。
而生产大队的主体,是皇帝。
本来他对地方农业投资就不少,正好这一次匡起来集中管理,然后自己收割剩余,再给百姓分润。
反正大家倒是一起亏,朱厚照家大业大不怕,可以找补。
但百姓肯定会根据自己的利益,不断调整未来的走向。
最后选择继续竞争还是退却,都无所谓,只要一家起来,就是以前几千家几万家亏损的盈利,绝对不亏。
而在朱厚照的理想状态下,那就是农村百业兴盛,尽可能做到自给自足,然后不断给他生产人口。
每年还能将多余的人口抽调出来,对外派发,充实边疆。
完美。
“接下来,城市户。
调整限制婚育年纪,昭告天下,配套律法。
男二十二才能成婚,并且城市户暂时不征兵十年,科举年纪延后,一样二十二岁才能科举。
并且正科只能科举两次,两次不合格,将再无科举资格。
录科三次,一旦三次不合格,一样再无科举资格。
随后,男子十六开始征算赋(未婚税),一年五豪。
女十六才准成婚,低于十六岁,或者有婚约。
不论口头开始婚契在身,男方所在户口内所有人,流放边疆落户,不得归。
倘若与未满十六女子发生关系者,视为强暴,流放男方所在户口内众人,男方杖三十。
此外,女子十六至三十征未婚者,征算赋,一年一元。”
朱厚照写到这里,手顿了一下。
一年一元,会不会太贵了?
但很快摇了摇头,城市女子,要尽可能外嫁,防止城市内部权利框架联合。
那么有能力留下来联合的,也都是家中真的有实力的。
这群人到时候重点盯着,出问题就流放。
至于城内打工人,要么外嫁女子到乡镇,要么就是引走去边疆。
接下来一段时间,乡镇户籍会变得很值钱,那么会有多少人想着转到乡镇籍呢?
“哦对了,还有一条差点忘了。凡录为义子女者,视为亲子。所有子女,依律均分父母遗产,遗嘱赠予者无效。”
那些奴隶,有些没有身份,可有些自作聪明写在了子女一拦上。
那就别怪他动手梳理了。
至于内阁反对与否?他们不会反对,毕竟接下来的大理寺制定律法上,也都会强调子女人身权、生杀权,要得到保护了。
不能单纯一个“孝”、一个忤逆,就给杀了。
这些不孝之徒,岂能一个杀了就解决了?
得流放,戍边屯田去!
但如果父告子,诬,那就得以“无良不足以齐家”之罪,判处徒刑。
在刑法上,朱厚照首次要求将“齐家”写上去。
户主无法做到齐家,那得出不少事情。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