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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开办商业金行(2 / 2)

到下午时分,终于不再有人来取款了,之前几家人出资的金银铜钱都取掉了差不多一半了,眼看不再有人来抢着取钱,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与此同时,李清照的弟弟李迒受王晏等人的委托去办商业银行的成立手续。

毕竟他对商业银行法非常熟悉,所有的材料都很齐备,很规范,当天便把成立的批示拿到了,并领到了金行的营业执照。

随后李迒又去找了赵开,要求贷款,他也连夜写好了贷款计划书,并带上了拿着几家的房屋、商铺、田产等不动产文契作为抵押,递交了贷款申请报告。

赵开也不敢怠慢,马上组织商业银行董事会对王赵金行申请贷款的进行审查,并且对资产进行核对。

经过十来天详细审查,最终确定批准这笔贷款,贷款金额为一百万贯。

这已经是极为庞大的数字了,所有人都激动不已,有了这么大一笔钱用来贷款能做很多事。

不过他们也知道这些可都是他们的所有家当抵押才拿到的贷款,他们要必须投入到能赚大钱的生意上去才有的赚。

正如李清照所说,他们毕竟是开封第二家成立的商业银行,所以得到了一些优惠贷款,利率降到了百分之五。

虽然比第一家神州金行要高两个百分点,但在总体贷款利率都非常高的宋朝这已经是非常低的了。

只不过他们不会像第一家黄大郎的金行那样直接得到皇家的那三单大生意,他们要推生意就只能去自己开拓市场了。

好在王家这几个兄弟也都是多年贷款的老手,经验丰富,也很有人缘市场,所以倒也不愁钱贷不出去。

随着王家金行的创办,在《大宋日报》上又进行了报道,相继又有若干家钱庄开始相互合资合股,创办了大大小小的好几家金行,也都是按照商业金行法的要求获得了批准。

只不过他们有的能获得皇家金行的贷款,有的则不能,就要看他们的资金准备情况和贷款使用计划了。

赵桓给赵开的要求,商业金行的董事会需要对每一笔贷款的安全负责,所以他们要对贷款使用方向、抵押情况和成立的股东的信誉进行审查,完全按照市场规则来。

这就比之前的衙门拍脑袋,收受贿赂做决定要强太多了,那样发放的贷款是根本没有安全的,而按照市场规律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之后,发放贷款就要省事的多。

而且皇家金行只对商业金行发放贷款,不对普通的商家和百姓发放贷款,来审查的范围就小得多,也利于监管。

至于后面的钱又发放到谁的手中,就由各商业金行自己去根据市场规则,在资本逐利的驱动下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审慎考察,确保他们贷出来的钱能赚到比贷款利率高的收益。

而且由于这些商业进行手里没有公权力做胁迫,他们也就无从去强买强卖了,从而避免了王安石变法时出现的官府利用公权力鱼肉百姓的暴政的出现。

赵桓需要打击的首要问题就是高利贷。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