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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章 世家“推恩令”(1 / 2)

大秦海军以身作则,大秦一些政务部门都怕被世家豪门承包的工程坑了,让他们步了海军的老路。

原本还想投资南朝兴建各种工坊,委托给南朝世家豪门的工程,能推掉的全部推掉,推不掉的也加派人手进行监督审查。

那些政务部门可没有海军的那种武力讨债的本事,但是他们毕竟都是大秦内部机构的,交流起来更方便,也有变通的方法,那些部门先找到内务府,与内务府签订内部合作协议,再由内务府出面去与南梁的世家豪门协商签订契约。

若是有世家豪门敢贪了内务府的钱,内务府就会派出海军、陆军去讨债,那可不是还钱就能解决的问题。

前次海军之所以把事情敢做的这么绝,就是海军的代理人是内务府的一名女官,她一时图个方便,就把工程发包了岀去,随后审计官员跟进工程,核算就发现预付款支付了,但是工程还没准备修建,钱却不见了。

南朝人在记账方面,还是玩着老式的花账,将账记得繁杂无比,以为前来查账的官员查不出什么问题。

即使是查出问题也不敢拿他们世家豪族怎么样。

那些世家豪门也知道一点大秦的规矩,只要没有证据,就可以将事情糊弄过去,再说一点工程款,他们自信赔得起,他们更坚信“钱能通神”。

不管钱变成了什么样子,钱还是钱,是人就离开钱,是人就喜欢钱,他们不相信大秦那些官员,手里有了权力会贪钱?

大秦人不是个个清廉,当然也不大秦人不贪婪,而是相互监督的程序太严格、太严密。

大秦因为人口相对少,定死刑的标准又太高了,可是对于贪污的处罚手段却是刁钻的。

在大秦若是犯了类似贪污的罪,首先是无限期追款,虽然大秦没有了诛连的律法,却又冒出了“谁受益,谁买单!”的原则性律法。

谁用了这些钱,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直到用过钱的人全部都死光,钱还没还完话,这笔账经过审计核对才会挂起来。

说起来简单,可是这一条律法的威慑力却是巨大的。

这年头商品贸易发展又不是特别发达,又没有银行可以电子转账,周围的国家都是象野人一样部落。

把财产转移出去,那是不可能的,把财产埋起来,大秦用的是纸币,一旦埋到地里,用不了几年就会发霉变烂。

埋金银,那更不取,大秦律法规定,地里挖出来无主财物,由发现者与大秦官府対半分,此后挖掘出来的财物受官府保护,谁敢埋金银,财富缩水一半。

埋秦纸币,就更危险了,数额巨大就会立案追查秦纸币的来源,总能查出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