穴居族,常年生活在地下,但那是百余年前的事情。现在的穴居族,虽然还叫着古老的名字,可生活习性,已经彻底改变。
该氏族以前狩猎沙虫为生,将沙虫骨血皮肉保存,用以制作各种工具与药物。传说杀神霍山创造的红丸,就是拿穴居族的原始配方改良后的产物。
不过随着辽国建国,变得无比强大后,穴居族一部分族人出走他国,一部分拒绝生活在地下不见天日。只剩下一些老猎人,带领着不多的氏族,生活在大漠深处,用以狩猎沙虫,换取钱财。
要说这沙虫,也的确浑身上下都是宝。辽国上到达官显贵,下到贩夫走卒都知道,饮用沙虫之血酿造的酒水,可以益寿延年,百病全消。就连神宫的神官祭司们都对此物极其推崇,所以沙虫的价值愈来愈高。
可狩猎这玩意,要么出动军队围捕,要么就得委托穴居族的猎虫人。而辽国由于被杀神霍山所教化,皇室很少出动军队狩猎沙虫,所以这买卖,基本上就被穴居族的老猎人们垄断了。
历史证明,一旦有什么生意一本万利,那就会使无数人趋之若鹜。好人,坏人,都会想要掺和一下。
“铃……”
今日沙漠无风,温度虽然还是那么高,热得好似蒸炉。但大漠中依旧有一队商队,骑着骆驼带动驼铃进入其中。他们的目的地很明确,穴居族的戈壁岭!
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这沙漠还四处漏风呢!三日前穴居族有猎到一条沙虫,消息不胫而走,自然会有二道贩子盯着这块大蛋糕,想要分一杯羹。
“赫谷幽鸣!出来做买卖了!”
为首的商队首领嚣张跋扈,仗着自己人马众多,各个身强力壮,摆明了是要欺负穴居族这些老弱病残。但他们也不想一想,一群能狩猎沙虫的猎人,岂是他们能碰瓷的?
“啪!”
“哎呀!”
一颗石子从弹弓中飞射,直接打掉了商队首领的一颗门牙。年轻的穴居族商人,赫谷幽鸣把玩着弹弓从容的走出地穴,深邃的目光扫视一番后说道:“我们的约定,是一年春秋两季。这次的‘货’,没你们的份!”
穴居族也不容易,拼了老命的一年猎两条沙虫,还得被二道贩子过一道手。那群孙子什么都不做,转手一卖,就能赚个盆满钵满。
那不能穴居族自己卖吗?现在可以,但以前还真卖不了!毕竟沙虫的血肉太贵,一般人消费不起。能买得起的,都是王公贵族,或是神宫的神官祭祀。赫谷幽鸣他们这支穴居族由于早年不服管,别人都迁移到绿洲,就他们闲得蛋疼,非得守着祖传的地穴,所以一直被辽人排斥。
若想将沙虫血肉卖出好价钱,只能委托二道贩子去联络王公贵族。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因为北海有一个陈老头也知道沙虫的价值,不光不为难穴居族人,还把价格提高了好几倍。
这能做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的买卖,谁还愿意搭理那群吃人不吐骨头的二道贩子?
“操!你有种!”
商队的首领吐了口血水,将崩掉的门牙视若珍宝的放入怀中,腰间弯刀瞬间出鞘,恐吓道:“打我不要紧,交货就行!这次算你们这些‘地鼠’走狗运,午阳王赫兰不破要高价收购血酒。你们最近又抓了一条,不卖留着能下崽吗?这次给你们个好价钱,够你们这些‘地鼠’歇几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