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国家迎来了又一批华侨归国热潮。
大家都是回来捐钱的。
不是投资,也不参与国家规划和发展,先捐一笔钱再说,做足了爱国者姿态。
温建邦也回来了。
回到老家越州,捐了一笔钱,身份过了明路,就去寻找自已的女儿。
他在越州市政府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温家老宅,这里现在被街道办征用为办公地了。陪他来的工作人员还有点不好意思,温建邦摆摆手不以为意,“闲着也是闲着,能为政府做点贡献,也是这房子的价值所在。你们尽管用。”
要是没人住,这房子说不定都塌了。
他现在不知道宁安想不想要这房子,所以没有开口说捐出去的事,要是宁安不要,就把它捐了。
然后,他又找到了之前补偿给齐敏芳的那个小院,齐敏芳依然住在这里,和她后来的丈夫一起。
她的丈夫,还是那个姓赵的。
当年俩人从沪市回来,心里还有点忐忑,过了两天,等心情平复下来了,就准备领证结婚。
在领证之前,齐敏芳想要先清点一下自已的财产,她并不是个一点心眼都没有的人,心里还是有成算的。嫁人之前的财产是属于她自已的,清点好了,以后怎么花、花多少,她好心里有数,避免被丈夫一家占便宜,至少不能让他们占了便宜还卖乖。
结果这一清点不要紧,箱子笼子都在,但是里面的东西全都没有了。温建邦临走之前留下的财物没有了,她之前攒的温建邦给宁安的抚养费也没有了。连宁安的玩具、衣服,她之前留下的照片都没有了。就好像这个孩子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
齐敏芳当时就要崩溃,这些都是她赖以生存的资本。她虽然离婚了,但本质上还是靠温建邦养着,自已并没有去工作。温建邦留给宁安的这些东西,养活她们娘俩也是足够的。
她气疯了,质问姓赵的,是不是被他拿走了?
以后她该怎么生活?
姓赵的也是又气又失望,他看上齐敏芳,不就是想跟着她一起过好日子吗?结果,就这?
但他比齐敏芳理性一点。
“带孩子出去之前,咱们俩刚刚检查过这些东西,当时都还在。咱俩出了一趟门,把孩子丢了,回来这些东西就都没有了。你和我都没有把东西拿走藏起来的时间,咱们俩是一直在一起的。这是遭了贼了!”
齐敏芳喃喃道:“这就是我丢了孩子的报应吗?”
俩人报了公安。温建邦给的钱也算来路光明正大,不怕让别人知道。
要是有人问起孩子,大不了就说她自已走丢了。
公安也很重视这个案子,组成了专案组进行调查,但是查来查去,什么也没查出来,实在是一丁点证据也没有。
邻居没听见任何动静,没有任何可疑人员出没,房屋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按照报案人的说法,装东西的箱子上着锁,也没有被撬开。
公安甚至怀疑这些东西根本不存在,是她幻想出来的。
有个具备一点无厘头性格的年轻公安甚至说:“既然这些钱本来就是孩子爹留给孩子的,那也不算是你们的财产。你们也别难过了。而且,孩子丢了你们不报案,钱丢了你们倒是来报案了。你们俩也很有意思嘛。回去等着吧,我们首先要找孩子,而不是帮你们找钱。”
齐敏芳和姓赵的灰溜溜的回去了,后面也没再追问钱有没有找回来。
公安也确实帮着找了孩子,但是没找到。
齐敏芳和姓赵的到底还是结了婚。她虽然没了钱财,但是还有套不错的房子,姓赵的有工作,俩人还是能搭伙过日子。
结了婚以后,在丈夫的强烈要求下,齐敏芳找了份工作,日子倒也过得下去。
只是她迟迟没有怀孕,姓赵的想要孩子,结婚五年之后,俩人离了婚。房子是齐敏芳的,他分不走,只分走了一半存款。
姓赵的想找个黄花大闺女生娃,但是黄花大闺女才不愿意嫁给一个有不孕风险的二婚男。齐敏芳好歹是生过的,按理来说身体没问题,嫁给这个姓赵的以后,却没有再怀孕,那就不好说是谁的问题了。
所以,他娶了一个带娃的寡妇,人家有三个孩子,而且一看就好生养。
寡妇自已有房子,跟姓赵的结婚,就当他是入赘,收了他100块钱,说是聘礼,本质上就是“住宿费”。
齐敏芳那边,没过多久也嫁给了一个丧偶鳏夫,也有三个孩子。一进门就给三个娃当了后娘。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