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不单纯是指犯罪,包括外国人开设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都是属于这些"权利和义务"之中。
所以说一个人在另外一个国家,会受到双重管辖同时也会受到双重保护。
简单说像萧鹏这样在厄立特里亚生活,既要遵守本国法律也要遵守当地法律,同样道理,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也会受到双重保护。
他还会受到自己国籍国的外交领事保护以及厄立特里亚的法律保护。
这也就是为为什么在海外的龙国人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首先都要找大使馆的原因。
外国人也是一样。
比如说"我的很大"当年在接受宣判的时候,加拿大大使馆成员就坐在法庭全程旁听。
这是因为探访受监禁的本国公民以及给这些人请律师本身就是领事官员的职责之一。
这一点是全世界共同的。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矩是联合国在1967年通过了一份《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世界各国之间只要有大使馆存在就都要遵守这个条约。
如果不遵守这个条约会怎么样?
曾经有一个著名的"拉格朗案"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1982年的时候,德国人"拉格朗兄弟"在漂亮国参与武装抢劫银行,导致一死一重伤,两人被捕后在1984年12月14日被漂亮国以"一级谋杀"罪名判处死刑。到了1999年2月24日和1999年3月3日分别对兄弟俩执行死刑。
但是他们被捕的时候,漂亮国并没有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通知德国领事机构。
德国人在死刑前一天向国际法庭提交请求书,指控漂亮国违反《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要求漂亮国在法院最终判决前不要执行死刑,但是漂亮国说了:国际法院的临时举措不具有约束力,所以他们单方面驳回德国的救济动议对两人执行死了死刑。
然后德国就在国际法院上起诉漂亮国最终后者败诉,漂亮国不服提出上诉然后再次败诉,再上诉再败诉,这么反复三次后漂亮国被罚了一大笔钱。
所以说一个人在建交国不论任何原因被当地警察抓走,都可以掏出护照明确自己的国籍要求和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取得联系寻求帮助的。
基本上在海外的所有人包括出去旅行的人都一定要记住的一个电话号码就是"12308"也就是领事求助电话。
萧至峻皱眉道:“这个事情肯定会引得西方人关注,如果我们出面干涉宣判结果反而对我们很不利。”
萧志严也道:“没错。到时候如果西方势力关注并且拿这个事情做文章,备南只能被重判!爸,他这怎么是让步,分明是难为我们!”
萧卫国听后却没有理他,而是问老乔道:“如果按照阿法尔部落法,备南他们会被怎么处理?”
老乔道:“萧鹏毕竟是阿法尔人大苏丹,像这样的情况按照阿法尔部落法会被实施石刑。”
“石刑?”萧卫国一愣:“用石头打死?那不是惩罚女人出轨的吗?”
老乔摇头:“此石刑非彼石刑,说实话,跟那种石刑比起来,被石头砸死都算是善良的。”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