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7月31日,又一次关于种族矛盾的暴乱席卷全国。而对于这次暴乱,英国政府的处理方法是……
分而治之!
就跟他们在殖民地搞得那一套完全一样。
黑人就住黑人社区、印度人住印度社区,老老实实的当你们的二等人!
这个做法没有任何效果,反而进一步激化了矛盾!
将心比心设想一下,有几个人能接受自己一出生就变成了"二等人"?
哦,印度人倒是能接受……
他们习惯了!
如果单纯的这样也就罢了,关键是英国是二战后最不消停的国家之一。
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之间,为了持续在殖民地吸血,英国真的搞了很多事情:斯里兰卡、苏丹内战、塞拉利昂、马拉维、加勒比海几个岛国……
就这么说吧,这些国家在那些年的社会动荡、内战、极端贫困等问题的背后推手都是英国。
而英国在这些国家搞事情的办法从来就是一句话:自己不下场,拉拢群众斗群众!
他们只需要抛出一点儿甜头就有很多人站出来替它们卖命!
但是这么做也有缺点——每次搞完事情后都有一堆移民涌入英国。
最好的例子就是港岛。
当时港岛为什么那么多人乱搞?真的是为了什么皿煮、自由、人权那一套?
别闹,英国跟他们说了,你们使劲闹,闹完了凭借BNO护照就去英国成为英国人。
这才有了当年的乱局。
不过当年那些闹事的以为事情闹大了自己可以润到英国逃避处罚的幻觉,还以为自己到了英国会受到英雄般的待遇。
结果呢?
他们去了英国后发现剧情变了。
现在天天都在哭诉"我为大英立过功,我为女王哭过坟墓,你们不能这样对待我们"……
他们去了英国后发现不但找不到工作,还要花自己的钱租房生存。
说难听点儿——他们甚至还赶不上难民!
起码英国政府还出钱给难民租酒店不是?
有个姓何的女性造反头子跑去英国,待了七个月后因为吃不起饭付不起房租绝望的自杀,死在伦敦最贫穷的移民社区。
这个何姓女子属于绝对的"高知",硕士学历,原来拥有高薪工作和优渥的生活,曾经在国际红十字会担任国际救援服务主任职务,甚至还担任过红十字会约旦评估官。
妥妥的"别人家的孩子"。
结果就因为巨大的落差导致心理疾病。
这个事情难免让人唏嘘。
当然,同情是不可能同情的。
一个抛弃了自己国籍背叛自己国家的人,到了任何地方都避免不了被孤立。
而英国搞出来这么大的乱子他们花了多少钱?
根本没花钱,只是一张空头支票而已。就是一张几近没用的BNO护照而已。
没错,BNO护照基本上就是一张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