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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6章 左伶的感想(1 / 2)

萧鹏的豪宅里,他正侧躺在右伶的腿上让后者给他掏耳朵。

右伶一边掏一边羡慕道:“老板,我真羡慕你们龙国人的干耳屎。”

萧鹏摆手示意她停手,然后坐起来道:“你是没得东西羡慕了是吧?连耳屎也要羡慕一下?”

右伶去洗了洗手,然后走过来给萧鹏端过来一杯果汁后道:“老板,我们大多都是湿耳屎,所以我们平时掏耳朵都是棉签而且很不容易掏,每年都会有不少人因为掏耳朵伤到耳道进医院。”

萧鹏接过果汁道:“人种差距,没办法。”

外国人的汗腺问题其实也影响到耳道,耳屎都是黏黏的那种,也就是右伶说的‘湿耳屎’,掏起来相当费力,所以经常会出现右伶说的情况——有人因为掏耳朵伤到耳道去医院。

这还是个普遍现象!

就在这时,房间门口突然传来敲门声。

“进来!”萧鹏道。

宋管家进来后道:“老板,左伶小姐回来了。”

左伶站在身边笑道:“老板,我回来了。”

她进入房间后宋管家关上门离开。

“终于舍得回来了啊?”萧鹏道:“本来以为三天回来,结果你这一去半个月。”

左伶道:“老板,不是我不回来,是他们不放人啊。按照他们的想法是想让我待三个月呢!”

萧鹏笑道:“吆,他们这是打算让你当新人教官呢?看来你这做的真不错。”

“也没有那么夸张。”左伶坐到右伶旁边:“老板,听说你又遇到麻烦了?我在网上可看到报道了。”

萧鹏:“我能遇到什么麻烦?碰到个傻子。没出事儿的时候牛气冲天,出事了就装可怜。”

右伶笑道:“真不知道是哪个大聪明给他出的主意!”

事情是这样的:郝运出了这个事情后直接被捕入狱。

根据刑法规定,破坏他人财物数额达到五千的就可以判刑。

从这个角度上讲,很多事情警方‘和稀泥’其实是留了余地。

比如说看新闻,有一些人喝醉酒了去砸车之类的。像这样的事情既可以算是‘故意毁坏财务’,又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还记得某部关于派出所的热门纪录片里有一集,某人喝醉后破坏了一个富二代的豪车,还扯掉了对方的奢侈品项链。

不得不说,那个富二代是真特么的不错,看到那个酒鬼家境不好还有个孩子,只要了两万块钱赔偿就没有追究这个事情。

富二代有句话说的很好:我以前也错过,但是你不要让你自己的家里人难过,自己的孩子也难过。赔偿是一定要的,这是让他长个教训!

对于他的法拉利损失来说,两万块连喷个漆都不够。

甚至被那个醉汉搞丢的项链都不止这个钱。

基本上这就相当于没要对方赔偿。

如果那个富二代非要追责怎么办?

三年起步!

郝运出事后直接就被关起来了。

这还真不是萧鹏动用了什么手段,也不是警方看到是萧鹏的摩托车就特殊对待,甚至跟萧鹏的摩托车价格都无关。

而是因为这个事情是发生在公众场所,那么多人看着录像发到网上,这大庭广众之下造成的影响过于恶劣!

现在的情况就是:哪怕萧鹏不追责也会因为他也会被检方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更何况萧鹏的这车实在太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