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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曹操决定除掉伏寿(1 / 2)

曹操收回了思绪,却依然是百感交集、唏嘘不已。

一回想这次自己遇险的经历,他便感到心有余悸。

自己久经沙场、身经百战,在战场上可以说有不下十次都是死里逃生,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自己都不恰当。

然而那些次在战场上遇到的生命危险,却没有一次能与此次相提并论。

人最容易死的时候,并不是当你意识到危险的时候,而是在毫无防备的时候。

正所谓:卒起不意,尽失其度。

在战场上遇到了危险,可以想方设法逃跑,也可以跟敌人周旋,甚至是拼命。

但这次却根本没有机会,因为实在是太突然了,自己根本没有想到,完全的出乎意料。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自己能遭遇此番经历,归根结底还是自己作孽造成的。

如果不对人家伏寿有非分之想,她又哪有机会杀自己?

就是当年自己跟刘协提出要剑履上殿的时候,伏寿也只是敢在茶水之中下蒙汗药。

正所谓:祸福无门,惟人自召!

曹操轻轻地摸了一下自己胸前的伤口,直感到钻心地疼痛。

曹操不由苦笑道:“呵呵呵,昨日之因,今日之果!菩萨畏因,凡夫畏果!”

然而曹操转念一想,那也不对呀!

怎么郗虑就能在皇宫之中与伏寿大行苟且之事呢?

还是当着刘协的面儿!

而且看那意思,他们之间早就不止一次了,而是老马识途、驾轻就熟了。

自己这也没在皇宫之中,也没当着刘协的面儿,连第一次都没完成,就飞来横祸,这到底该如何解释呢?

沉吟良久,曹操觉得唯一的解释就是:人各有命,上天注定。

每个人的出身不同、命数不同、际遇不同、环境不同,自然也就造成了天差地别、千奇百怪。

郗虑虽然能跟伏寿那样,但他却当不了一手遮天的丞相。

自己虽然不能跟伏寿那样,但却能挟天子以令诸侯。

丰于此者,必缺于彼。

这么一看的话,老天爷倒也算公平。

那么事情已经发生了,接下来又该如何面对呢?

对自己身边的人,毫无疑问,自己采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

相信大家也都能揣摩出自己的意思,事后也不会再追究了。

但这件事除了自己身边的人知道,还有伏寿知道,她毕竟是当事人。

平心而论,这次自己遇袭险些丧命,全是自己的过错,是自己一时色迷心窍而导致的。

虽然伏寿对自己行凶,但她也只不过是因为被逼上了绝境,才做出的过激行为。

要想公道,打个颠倒。

如果自己是刘协的话,别人明目张胆地勾引自己的老婆,自己肯定会大发雷霆,还会把那个人碎尸万段。

如果卞夫人是伏寿的话,遇到色狼肯定也不会妥协。

虽然她不太可能采取伏寿那样的方式,但也肯定有她自己的办法去对付那个色狼。

总而言之,这次伏寿并没有半点罪过,责任完全在自己。

可自己毕竟是当朝丞相,不能按照普通的方式去思考问题和处理事务。

伏寿这次直接刺杀自己,毫无疑问,她已经抱定了必死的心态。

那么这次她虽然没有成功,但却绝不会善罢甘休,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的刺杀,直到她最后把自己杀死为止。

既然如此,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也为了家人的荣华富贵,就绝不能留伏寿这个人!

而且伏寿此番行刺自己,她回去之后肯定会跟刘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