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乡
“那年你踏上……暮色他乡,你以为那里……有你的理想,你看着周围……陌生目光,清晨醒来却……没人在身旁……”这首《在他乡》我最喜欢的旋律,那是五年前,我还在瑞士读书的时候,随身听里的唯一一首中文歌,那时的我听这首歌的时候,只有对故乡和亲人的思念,而现在的我听这首歌时,却有了某种异样的情感……
我不知道如何描述这种情感,如果非要形容,我想那是刻骨铭心的遗憾。我想这种遗憾会伴随我老去,直至生命的终结……虽然我现在换了一个身份生活着,却如同木偶一般没有了灵魂一般,因为我所有的牵挂,都伴随着“他们”的死去,而随风飘散……我活着的理由,兴许只是为了查到一个真相吧!
我该如何讲述我这痛入骨髓的遗憾呢?
兴许要从五年前说起,或者更早的时候,那就从我十一岁那年说起吧!
我从十一岁那年开始就孤身一人出国留学了,寄予了我父亲对我的厚望,也许是父亲所经历的人生,认为国外的学习环境和资源更好的缘故吧。
但我并不抗拒,因为我也想体验一段不一样的人生。父亲独自将我抚养长大,却大多时候专注于他的“生意”,让我的成长有点疏于管教的叛逆,我想逃离,逃离从小耳濡目染的市井街坊们身上的市侩之气。
父亲让我出国留学,这让我得偿所愿。当然,我并不知道,从那个时候起,父亲便与黑社会的某些社团有了利益纠葛,送我出去只是为了保护我的安全。
我在瑞士学的是医学。父亲说:我们生于平凡,最终也将归于平凡。于是我听从父亲的建议,将来好做一个医生或者律师。当然,出于骨子里的叛逆,让我并没有完全听从父亲的建议,我利用空余的时间沉浸网络,自学成才,成为了一个黑客。
我明面上是手术外科医学生,实际上一个顶尖的黑客,自由穿梭于各种国际防火墙壁垒,从不留下任何痕迹,除非是我刻意。我刻意留下的痕迹,大都只有一个简单的代号,这个代号叫“bee”,它的中文意思是蜜蜂的意思,毕竟,敢在英特网这张巨大“蜘蛛网”上穿梭的“蜜蜂”,以其不同于其它昆虫的微小体型,也算是刀尖上跳舞吧!谁又知道,“bee”的真实身份是一个学医的女学生呢!
从我出国留学以后开始,我就再也没有讲过自己的母语,以至于遇到许多韩国的或者日本的留学生,他们都会把我当做自己的同乡,因为那个时候,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留学生还是比较少见的。
我隐藏了自己的身份,即使在中国学生的眼里,我也是一个从小在外国长大的“外国人”。
直到很多年后,我与一群亚洲人,参加了一次修学旅行。
&rag”,这个词组的意思叫做“修学旅行”,据说是起源于日本,从其英文名字中可以看出,不是普通的集体旅行,而是以促进同学间关系为目的旅行。目的是促进同学间关系,过程则是通过各种海外考察、旅行和进修活动,以拓宽眼界,增加阅历。
在这一次旅行中,我认识了一个叫做“Willow”的男人,如果时光可以倒流的话,我想我会宁愿不认识这个男人,这样也就不会有后来刻骨铭心的遗憾。但是没有办法,当时他抄起手提电话时所说的X城特有家乡话,实在是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力,于是在我的“安排”下,我们不经意的多次照面之后,再次偶遇。
他告诉我他的名字叫“Willow”,我知道这个单词的中文意思,是“柳树”的意思,他不肯告诉我全名,我告诉他我的名字叫“Roe”,也没有告诉他我的中文名——林雨柔。这一次,我们全都没有坦诚相告。
“兴许,他一直以为我是个韩国人或者日本人吧……”直到现在我仍然不由得这样想。
“我在学校学的是外语学,你知道……语言学,这种东西在人才市场用处是很大的,国外的东西…文学…我最喜欢的是福尔摩斯……你知道的,推理……破解罪案……”当时Willow用英语这样跟我说,他说得很慢,显然没有高估一个韩国人或者日本人对英语的理解力。
那一次修学旅行,在英国的维多利亚大教堂,我们两个老乡,用英文畅谈甚欢。
“我是一个医学生,也许只会成为一个护士,你呢?你回国以后会干嘛呢?”我笑着问他。
“说来你也许不信,其实我的真实身份是FBI。”他嬉皮笑脸的说。
“FBI?鬼才会信!!!”
我承认我喜欢上了他,也许一开始是出于某种“他乡遇故知”的乡土情结,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种喜欢是永久的沉沦。
后来在一个地摊上,我买了一个背后刻有“victory”字样的十字架链送给他作为纪念,他也许不会知道,我把那个链子当做是我们爱情的见证。
2.故国
在国外读书的后面那几个月,我们一直断断续续的用电话联系着,我有某种预感,这个叫“柳”的男人,他会成为我今生的唯一。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接到了柳打来的电话:“Roe,sorry,Irellyhopeweseeaga…but……Iloveyou…”在我回话之前,他挂断了电话。
我不知道当时是怎样一种心境。羞涩?亦或者窃喜?只记得我砰砰直跳的心很难冷静下来,而当我犹豫了半分钟,再满心欢喜的打过去的时候,他的电话已经关机了。
当时的我只认为,“柳”是出于男孩的腼腆和羞涩,并没有想太多。因为当时,我已经完成学业,准备回到我阔别七八年的国土……
我想给“Willow”一个惊喜。因为我利用我所掌握的黑客技术,定位他的手机最后出现位置,距离我的家“林家港”只有不到十公里的路程,“等等我哦,几天后就可以回国了……没想到我们会是老乡吧……哈哈哈”。
“听到我和他一样讲同样的家乡话,他会大吃一惊吧!”我忍不住想他目瞪口呆的样子。
我与她的相识,在异地他乡,我与她的相知,应在故国同乡。
但是,我没有料到,那是他最后打来的电话。
此后,我便再也没有打通过他的电话。
而当不久后,我重新发现他手机的讯号。我在一个废品收购站的老人手里,找到他重新开机的手机时,他已经“人间蒸发”了。老人说,自己是从一个偏僻角落的垃圾桶里,捣鼓废品的时候,捡来的这个手机,没想到打开还能用。
我从手机上疯狂寻找与“柳”有关的一切,却只有一条发给一个叫“渔夫”的人的信息:“二月三十,林家码头”,以还有我的诸多未接来电,以及一个和我的十三秒的通话记录,我知道那段通话说的是啥:
“Roe,sorry,Irellyhopeweseeaga…but……Iloveyou…(柔……我真希望我们能有机会再见一次……但是……我喜欢你……)”
半分钟,我仅仅犹豫了不到三十秒,我至今仍然在回想,那一天如果我能在“柳”挂断前打过去,“柳”的悲剧会不会不会发生呢?“柳”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我之所以说“柳”的悲剧,是因为我通过后来陆续找到的线索知道,“柳”大概已经死了,就像从来没有从这个世界来过一般,如果柳真是一个FBI的话,那也是有迹可循的,可是我竟然查不到他的任何过往,他的学籍,户籍,档案等等都是一片空白。
而唯一能证明柳存在过这个世间的,只有从垃圾桶找到的那个手机,这个手机让我时刻记着,过去所发生的一切,绝不是我的妄想。这个手机五年来我一直随身携带着,那是我与Willow最后联系的“纽带”,是他存在的证明。
柳的消失一开始并没有让我绝望,因为我只当是寻常的失踪,而当时的我被更绝望的事情所困扰着。
我的父亲死了,死于一场大火。我隐约觉得,父亲的死亡,和柳的失踪,有某种共同的关联,就在那同一个晚上,警队在林家港出动了几百号人马,据说是一场布局已久的缉毒行动,而我的父亲,当晚正在林家港的码头和大猛子谈判。我非常的怀疑,是大猛子为了逃脱,特意放了一把火制造了混乱,因为被抓的毒贩中,有很多是大猛子手下的混子。
大猛子。这是大猛子在道上的外号,他是X城当地最大的黑帮“龙纹帮”的帮主。人们仰慕他的“恶名”并不单单只是因为他是龙纹帮的帮主。更因为他这几年在X城所犯下的种种恶行,据说是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林老虎不是我杀的…”我父亲出殡的时候,大猛子亲自来扶丧。
“我和林老虎已经谈拢了,码头帮并入我龙纹帮,我许诺给他一个堂主的位置,林家港这边的事情,全由他的堂口说了算,我不插手……”大猛子一边说,一边用灵堂的香火点了根雪茄抽了起来。
“既然林老虎死了,那就由你上位,来接替他的位置,我们谈过的生意还算数……”大猛子打算扶我上位,以堵住道上的悠悠众口,道上的传言,也是大猛子不择手段杀了林老虎,这让他在道义上很站不住。
“还从来没有女流之辈做堂主……”大猛子的麾下不乏反对的声音,堂主的位子就那么几个,能匀出一个算一个。
但是自从我强行给那个带头反对的混子,灌下一大瓶飘柔洗发液之后,反对的声音消失了很多。
大猛子默许了我的做法,他亲自割下那家伙的一个耳朵作为补充:“我说过,她接林老虎的位子,从此以后,她便是四堂的堂主……”而林家港的原来的码头帮的一些部众,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也乐于我上位,于是我在龙纹帮站稳了脚跟。
不得不说,龙纹帮是老城区黑帮的一个传奇,或者说是大猛子的传奇。
3.传奇
大猛子的传奇,开始于五年前,一开始只有几十个跟着大猛子混的兄弟,后来不知怎么大猛子这人突然就发达了,利用强悍的自身实力蚕食鲸吞了许多个大大小小的帮会。而后又接连吃下了矿山帮,拉拢了我的码头帮,招揽了工地会等知名的帮派,一统X市的黑帮。
大猛子的整个黑帮一开始有十一个堂口,加上大猛子自己凑称为“十二金刚”,后来在黑帮的兼并恶斗中,仇家厮杀,挂掉了一个堂口的大哥。五年前的缉毒案中,大半个堂口的混子被警方埋伏,抓了几十号人,判刑者过半,堂主被判无期徒刑,大猛子把这些个涉毒的混子摘得干干净净,又不知听了谁的建议,参考古时官制“九门提督”的旧制,裁撤这些个堂口,合并为九个堂口,将帮派号作“龙纹帮”,自己带头在身上纹了九只龙的纹身,其他各个堂口的大哥包括我,身上都各有一条龙纹身的图案。
而目前我所知道的有关“龙纹帮”的信息如下:
一堂,堂主:丧尸,绰号疯狗,真实姓名不知,出手极为狠辣,据说很多次都是赤手空拳冲上去,抱住敌人的脖子就咬,因此有了“丧尸”的绰号。警方曾以“多次咬断他人颈动脉的故意伤人罪”起诉,却因我曾经工作的医院出具的“精神病诊断证明书”而免诉,那证明是大猛子让我托关系做的假,“丧尸”后来被强行扣留在精神病院半年,出来后有所收敛。
二堂,堂主:武佛,真实的名字叫武磊,原矿山帮的老大,身形魁梧,不动如山。据说当年率领整个帮派的人投靠了大猛子,避免了争斗的人员折损,被大猛子称赞为“有识之士”,
个人对大猛子十分敬重,大猛子吩咐的任何事情,都处理得井井有条。如果不是丧尸跟大猛子的时间更早的话,他可能是一堂的堂主。
三堂,堂主:力王。姓名未知,五年前突然孤身来投靠大猛子,还是我开车去接的他。据说原来是干码头的运输工,码头帮的知名人物,被称之为大力水手,但我找的地下拳手之一,传言打黑拳未尝一败。
四堂,堂主:飘柔,是我自己,真实姓名林雨柔。“飘柔”的外号的来历,大概是我喂下那个不长眼的家伙一整瓶飘柔洗发液之后就传开了。但是我喜欢这个外号,因为我的名字也带个柔字。其实四堂的辈分地位是最低的,因为“四”这个字读音同“死”,最不吉利,很多人唯恐避之不及,但我觉得无所谓。
五堂,堂主:铁塔,是个光头,原来工地会的三当家,在大当家和二当家被大猛子废了之后,率领剩下的会众加入了大猛子的帮派,大猛子称其为“识时务者为俊杰”。而我所知道的事实是,大猛子联合千王“鬼手”,设局坑了铁塔,让他不得不加入了龙纹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