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莱贾杰克逊尴尬地挠了挠头:“我其实不会骑马。”
“啊?”周路穿越过来还是第一次见到不会骑马的人,范帮不论男女老少都有着一手不错的骑术,就连年仅四岁的小杰克现在也能骑着“大卫”在营地里驰骋。
“你没在和我开玩笑吧,伊莱贾。”
“没有,我是真的不会骑马。”
“那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还有这么多东西。”
“步行啊,我可是植物学家,很能走的。东西是我委托其他人帮我带过来的。”
“好吧,你先把东西放在我马背上,再等我一下。”
周路费力地将灰熊的四颗犬齿撬下,然后又看上了灰熊手掌,用斧头砍下了一只。手掌太大,挎包里装不下,只能用绳子拴在马鞍上。
将一切都弄好后,周路牵着“阿尔忒弥斯”和“博阿迪西亚”,与伊莱贾杰克逊一起踏上了东归之路。
小溪流对岸就是垂犬墓场,周路靠近用望远镜观察了一下,发现这墓场里面至少有近百人。高塔上面有守卫,马厩高处还架着一挺马克沁重机枪,这几乎就是一座堡垒了,堪称是固若金汤,易守难攻。
周路观察了一会,就有两个奥帮成员骑马跑出墓场,驱赶两人。周路不敢停留,带着伊莱贾迅速离开。那两个奥帮成员见两人识趣的离开,也就没有继续追赶。
小溪流弯曲绵延,养育出这片丰美的草地。无数生物生活在这里,当然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奔腾的马群。
它们身姿矫健,鬃毛飞扬,如同疾风中的精灵,自由而狂野。
群马之中,马王独自领跑,四蹄生风,每一步都踏出了力量与速度的美感;有的则三两成群,并肩飞驰,彼此间的默契与友谊在疾驰中愈发深厚。它们的眼眸中闪烁着对自由的渴望与对这片草原的热爱,每一次呼吸都似乎在诉说着对这片土地的深情。
随着马群的奔腾,周围的空气仿佛也被带动了起来,带着青草的清新与泥土的芬芳,让人心旷神怡。草园上的花朵被马蹄轻轻拂过,纷纷扬扬地飘落,为这场奔跑增添了几分诗意与浪漫。
远处,山峦起伏,与这片草原交相辉映,构成了一幅动人心魄的自然景观。而在这片天地间自由奔跑的群马,无疑是这幅画中最灵动、最生动的存在。
美洲大陆上原本是有马的,但它们在人类到达美洲之前就已经灭绝了。
尽管美洲本土的马已经灭绝,但现代美洲的马是通过欧洲人的引入而重新出现的。哥伦布在发现新大陆后。
侵略者们将马匹带到美洲,他们依靠着美洲原住民对马这种巨大生物的恐惧。毁灭了阿兹特克帝国,屠戮了玛雅文明,追猎着印第安部落。这些马在美洲同殖民者一起扎根繁衍,并形成了今天的马群。
现在美洲大陆上不仅有家马,还有野马。这些野马,尤其是北美的野马,是美国西部的历史象征。然而,严格来说,这些野马并非真正的野马,而是生活在野外的家马后代。
伊莱贾快步跑上前几步,拔出一棵植物,对着周路说道:“看,这是乳草,它可以消炎解毒。还能止血,以及给妇女催奶。”
周路来了兴趣,和伊莱贾聊了起来。伊莱贾对得起他植物学家的身份,聊起各种植物:植物的生长地、习性、作用和功效说的是头头有道。
伊莱贾还时不时从地上拔起一些植物给周路讲解,周路听的是津津有味,这一路倒也不觉得无聊。
行至徬晚,两人才走到华莱士车站,周路的腿脚已经有些酸痛了,伊莱贾表现却还是很轻松,看来他是真的很能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