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澡,江福宝感觉浑身香喷喷的,一天的疲乏也消失了。
换上薄纱衣服,整个人都凉快许多。
外头发红发紫的晚霞,印在她的脸上。
把她的脸蛋照的粉嫩嫩的,像抹了一层天然的腮红。
江福宝走下楼梯,带着雪浣去了一进院,准备与家人一起吃晚饭。
然而,来到一进院,她却看到了刚才那位少年。
两人对视。
一个皱着眉,一个笑的灿烂。
“你这人,怎么还闯进我家来了?”江福宝瞪了他一眼。
“福宝!你误会了,这人是当初那个沈家小子,你忘了啊?当初,阿奶把他娘亲背到棺材铺,额......咳咳,想起来了不?”
张金兰见孙女对他态度极差。
连忙解释。
然而,说到一半,她就闭上了嘴巴。
毕竟沈家小子的亲娘已经去了,当着他的面,揭他伤疤,总有些不太好。
张金兰佯装咳嗽两声,掩饰她的尴尬。
“沈?”江福宝虽然记起这个人,但是愣是想不起来他的名字。
当初,她刚穿来的时候。
家里穷的老鼠都不光顾。
第一次跟阿奶去镇上。
就遇到这个少年。
他娘亲被人毒害,阿奶为了银子,就去背尸。
这件事,她一辈子都不会忘。
人穷的时候,真的什么事都能做出来。
阿奶的勇气让她佩服。
哪怕家里已经富裕好几年了。
江福宝都还记得家里最穷的时光。
“我叫沈鹤迟,方才是我的错,我刚从江南回来,带了许多东西,不方便抬拿,见巷子里无人,便让马车进到巷子里,好方便让下人抬进府中,没想到,耽误了江妹妹回家。
实在是对不住,这个小玩意,在江南女子间盛行,许多人买来把玩,本想送给自家妹妹,但她年岁尚小,如今我便转送给江妹妹你,当做赔礼,还请原谅在下。”
沈鹤迟见江福宝忘记了他的名字。
眼神中,有着一丝失落。
但很快就抛到脑后了。
他从宽袖里取出一个纯金雕刻的小配饰。
是一个镂空的圆形,做工精美,里面还放了一颗珍珠大小的金珠,下头挂着长长的流苏。
若是佩戴在腰间,走起路来,叮铃当啷,肯定特别好听。
这种配饰。
先不说通体是金子做的。
就算是不值钱的鎏金,凭借这做工少说也要卖到七八两银子。
更何况瞧着就是真金。
那就更贵了。
起码三十两以上。
江福宝没接。
“原来是你啊,那没事了,站站也好,我平日里也少动弹,这东西太贵重了,你拿去送你妹妹吧,我就不要了,我腰挂也挺多的,阿奶年前,还给我买了个金铃铛呢,跟这个差不多好看。”
既然是熟人,她还能说什么。
江福宝的气瞬间消了。
她眉眼舒展开来。
甚至炫耀起阿奶给她买的金铃铛。
价值二十两呢,也就比这个差一点点。
是镇上的首饰铺子里,最贵的金腰挂了。
毕竟连山镇比不得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