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四年的初夏,省西小城高阳县被无休无止的暑气烘烤着,这一年,读高三的易天行已经十七岁了,一米七零的个头,平平实实的一张脸,不胖不瘦,毫无疑问属于往人堆里一丢,连泡都不会冒一个出来的普通人。
不过他在就读的县中勉强算是个名人。这名出的比较奇特,属于异类之名,谁叫他和世上绝大多数孩子的生活相差太远了呢?他无父无母,却也算不得孤儿,是被城西头那个拾破烂的老头儿养大的。
打小的时候易天行便开始跟着自己喊爷爷的老头儿在四处的垃圾堆里刨东西来卖,他一直把这叫做刨食儿,也对,就是从垃圾里刨些可以换成食物的东西。
直到很多年以后,城关一带的人们还记得八十年代早期,有一个长的机灵可爱的小孩,身上却满是污秽,更会记得这个小孩刚学会爬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在地上给自己的爷爷拣烟头了。
小孩会走了之后,除了在垃圾山上刨食儿之外,又开始到西街菜场那块天天蹲着,小小的身子,双手笼在袖子里面,看着很是好玩。他不是去看有什么好吃的,他是去拣桔子皮,鄂西的这座小山城盛产桔子。
小家伙用那双小小的手掌,在污泥满地的菜场里面拾着别人剥下来的桔子皮,然后兜在怀里,颠颠跑着回家,放在自己的小床上,等大太阳的时候,再拿出来哂,哂干了的桔皮可以卖一角二分钱一斤。小家伙攒着钱,然后在菜场里给自己的爷爷买了一袋烟叶子。
当小家伙紧张兮兮地从怀里掏出一大把角票递给烟贩子时,市场里的所有人都笑了起来,夸赞他孝顺。
他那时候不懂孝顺是什么意思,他只想让自己最亲最亲的爷爷不用每天拣烟头,他想让自己最亲最亲的爷爷可以像河边那些闲唠的老太爷一样,可以拔着烟斗。
他喜欢烟斗上面飘出来的青青的烟。
旁人赞他孝顺,也不过就是赞叹两声。爷孙俩的生活也没办法好起来,每天还是要到各处的垃圾堆里面去刨,每晚还是要回那个破破烂烂的小黑屋,嗅着屋里的臭气沉沉睡去。
这样的生活一直维持到小家伙六岁的时候。
爷爷有一天睡了却再也没有起来。
小家伙哇哇地哭了几天,居委会的人把老头拖到后山埋了,然后一大堆人在居委会那栋小房子里围着这个黑炭头似的小家伙发愣,“以后这孩子怎么办?”
“该上学了吧?”居委会主任的男人是县里小学的老师。
旁边有人说道:“谁出钱呢?”
“义务教育嘛,学校也可以免一部分的。”
“那谁来养他?”
全屋的人一下子静了下来。
小家伙愣愣地看着屋里的大人们,慢慢地看了一圈,然后一字一句用稚嫩的童声说道:“我自己能养活自己。”
屋内一哄,几番争执之后,也只好如此。
居委会主任的男人又皱起了眉头,“要上学是要户口的,老头估计还没给这个孩子上户口。”
于是在上学之前,小家伙被大人们领着去上了户口。派出所的片警是个年青人,刚从警察中专毕业,脸上稚气未脱,他一脸为难对众人说:“这又没个出生证明什么的,怎么上?”
居委会主任是天生的大妈姓格,直着嗓子吼道:“从小看着这小家伙长大的,难道还要算外来人口?”
国人虽然怕事,但有个规矩是只要有人打头,正义感便开始泛滥,于是派出所里开始响起一大片叽叽喳喳的声讨之声,当然,群雌粥粥尔。
那个小警察姓李,也是本地的警察,公仆嘛,大众的仆人。更何况起哄的人群里面有个中年妇女正狠狠地瞪着他,他还敢说什么?
那中年妇女是他妈。
于是小家伙第一次有了证明自己身份的小本子,李姓小警察一边用着不大规整的楷体字填着表格,一面问道:“姓名?”
“……”小家伙一脸惘然,愣了半天后回答道:“我爷叫我天幸,说是天幸我活下来了。”
居委会大妈的男人,噢,这称呼太过繁琐,那位邹老师此时赶紧出来发挥能力了,“不行不行,这名儿太俗,天幸上问于天,不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这样吧,取名天行,人力胜天行于天,大妙……”他自顾自地摇头晃脑,众人也不在意,毕竟这些人里也就数这位语文老师墨水吃的最多,嘴唇儿最黑了。
李警察又愣了愣:“那姓什么?”
大家也愣了,没人知道刚死几天的那个拾破烂的老头姓什么。
“姓易。”一直低着头的小家伙这时候终于开了口,声音像蚊子一样。
“噢。”李警察几笔把表格填完,然后递给小家伙,说道:“你看看有什么问题没有。”
小家伙瞄了一眼,然后有些怯怯地说道:“我不识字。”李警察恍然大悟,便把表格收了回去,却没留意到小家伙嘴里轻轻咕哝着什么:“就认识个一字亚,所以想姓一,怎么写成了那么难的一个字呢?”
这一年是易天行来到这个世间的第六个年头。在这一年里,他失去了自己最亲最亲的人,也平生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姓名,最重要的是,他开始上学了。
和世界上别的孩子一样,易天行先上小学,然后上中学,然后上高中。和世界上别的孩子不一样,别的孩子上学便是上学,成天艹心的只是街边两分钱一根的冰棍或是五块钱一坨的冰砖,要不便是抢乓乒球台,摔纸片。而易天行要艹心地是在街边拾别人吃剩的冰棍棒,拣别人不要的纸片………每天放学之后,他要去垃圾堆里刨东西,然后才能回到自己安身的黑黑小屋里熬一锅菜吃。
菜叶是在菜场上拣的边角,油是菜场上肉贩有时施舍的膘肥熬的,水是在街坊邻居门外的水龙头那儿接的,不过那家邻居很有时间观念,每天晚上七点钟就会准时把水龙头给下了。于是易天行有时候拣破烂回来晚了,便只好忍痛不用水煮,而是小心翼翼地扔几颗油渣,就着头天的剩饭,然吃顿香香的。
不过这种奢侈的生活让他过的很心痛。
说来奇怪,就这样吃着,他的个子还是和别的人一样渐渐长了起来,壮了起来。
至于学校那里?从计划生育开始后,哪家的孩子不是父母手里的一块怕化怕摔的宝贝?又有谁会和一个衣服怎么洗也还是渗着臭味的穷小子玩?
于是易天行在学校里的生活除了每天放学后好好清扫一次垃圾桶以外,便只有看书。可这看书也有些问题,他总觉得一本书看一遍似乎用不了太长时间,语文,数学,习题册……似乎用不了几天就看完了。
看完了就记住了。
他并不知道有这种本事的人在世界上被叫作天才。
于是当他看见别的同学坐在桌旁认真看着书,总觉得自己学习上是哪儿出了问题,于是感到万分惭愧。
三年级以后开始考语文,以前显得稀松平常的双百分,现在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说,便得遥不可及。于是易天行的天才便不可抑止地显现了出来,虽然他当时的作文仍然脱不了:啊,祖国之类的废话。可连续四次双百分终于惊动了校领导。
于是他开始常常在课堂上成为很无辜地被老师点名朗诵的优秀学生,开始在学校的少先队大会上作报告。好在他的生世过于特殊,而且小小的脸蛋儿上总是挂着一副避人的神情,不然他极有可能成为高阳城关小学历史上最特殊的一位大队长。
只是他的臭气依旧,他的贫穷依旧,他的孤僻依旧。自然他也就依旧和同学们玩不到一块儿去,而当他左袖的杠杠像火箭一样迅速地连多两杠后,全校的孩子们看他的眼光便开始显得怪怪的了,本来还可以和他说几句话的同学们现在连话也不和他说了。
他不知道这是世人对待天才的敬惧和害怕,只是单纯地以为自己又做错了………
上了重点初中后,这种情形要好了一些,毕竟身边的人都是大孩子,最关键的是,上初中后,易天行过目不忘的天才似乎在一瞬间里面消失无踪,成绩迅速下滑,然后在班级的二十五名前后上下摇摆着。
初中的老师常常喟叹,为何这苦孩子的天才期是在小学而不是在初中呢?
就当人们以后这孩子以后会渐渐平庸下去,曰后不知前路如何时,中考来临。
易天行又一次让所有人跌破了眼镜,当然,不是近视眼的人例外。
他考了五百三十九分,比模拟考整整多了六十,比当年的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恰恰多了三分。
于是拾破烂的小孩又进了县重点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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