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萧发现自己严重的低估了这支贼军的实力。
这三万余人中,只怕壮丁的数目至少能占到一半。
而且竟然仅仅是骑兵就有两千左右。
不过,这两千骑兵,至少现在是没什么用了。
攻城靠的不是骑兵,而是步卒。
……
距离城墙二里之外,王世常策马那一面王字大旗之下,眯着眼睛打量着远处的元成县。
王世常的年纪并不算很大,大约只有三十岁上下,长的并不凶恶,甚至还有些儒雅秀气。
他面色白净,五官端正,长相可说是中等往上了。
头发梳得很整齐,他没戴头盔,而是戴着一顶琥珀束发冠。
这冠乃是用一整块深紫色的硕大琥珀雕琢而成,并不多么华丽,但是朴素中却是透着说不出的贵气雍容。
这个年代的琥珀可都是天然的,而这么大的琥珀,极为罕见,称作是珍奇也毫不为过。
那碧玉簪子也是色泽极为上乘。
这一个冠子,只怕价值上千两银子都不止。
这冠的样式,乃是官员们所佩戴的,因此也可以想见其来历。
多半是王世常打杀了哪个官员之后抢来的。
他既没有穿甲胄也没有穿战袍,而是穿着一身锦袍。
那锦袍用的是最好的蜀锦,还专门裁剪过,使得更方便行动一些。
腰间玉带,脚上皂靴,哪里像是一个天下闻名,朝廷痛恨的逆贼巨枭?
分明就是一个世家出身,少年得志,雍容沉稳的年轻贵人。
他抬起头看,看看自己头顶上那一面猎猎作响的王字大旗。
再四下里看看,看看两侧的那两千骑兵,嘴角的笑容越发的从容淡定。
他根本没把面前的这座小小城池放在眼中。
虽然年纪轻轻,但王世常可是非常有经验的。
他原本就是厢军统制。
王世常也有信心,在午时之前,就将面前这座城池给打下来。
他可不是第一次攻城了,知道现在齐军的城池有多好打。
有的都不用真打,只要几千人一拥而上,城头上的守军就吓得纷纷逃散,甚至还有打开城门投降的。
这等事情,可没少发生过。
有晨风拂面,清凉舒适,一想到等等就能把这座城池打下来肆意的凌虐,王世常就觉的心情舒畅难言。
一张儒雅斯文的脸上,竟是露出几分狰狞之意。
他看着像是个儒雅文士,实则却是杀人不眨眼,凶狠之极。
这也很正常,若是没有这样的性格,又怎么能在义军之中混得风生水起。
但凡是能成就大事之人,又有几个简单的?总归是在某些方便比别人有长处。
这些年死在他王世常手底下的人非常多。
杀了这么多人,那一颗心,都像是在血水中泡过一样,早就已经冷酷无情,视人命如草芥。
骑兵集结完毕,他淡淡吩咐道:“来,打起我的旗号来!”
“是!”
簇拥在周围的亲兵应了一声,很快便是打起一面大旗。
这大旗也就是那一面王字大旗的一半高下,但碗口粗细的旗杆也足足有三丈高,巨大的旗面上一个大字赫然可见。
抬头看了一眼自己那一面大旗,再看看旁边大了一倍多的王字大旗。
他沉声命令道:“传令,吹号,各营集合。”
“是!”
雄浑的号角声响彻整个营地。